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近日在上海表示,“十二五”期間我國有望啟動環境稅,而企業所得稅也會相應調整。
賈康表示,2011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將研究推進環境保護稅改革。從研究的角度看,“十二五”期間我國應該會啟動環境稅。開征這個稅后,整個稅收會多出一塊,為企業所得稅的調整提供空間。許多業內人士也表示了同樣的看法,近年來,我國經濟增長造成的資源環境壓力日益加大,經濟結構調整任務日益繁重,節能減排、低碳經濟面臨的國際壓力日益沉重,上述因素突出了環境稅征收的迫切性。
據了解,去年,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在征收環保稅的相關研究報告中提出了“三步走”建議。
第一階段(2009年~2011年),建議搭建環境稅制度框架,開征硫稅、COD(化學需氧量)稅等污染物排放稅;針對能源產品和一些易導致環境污染的產品征收污染產品稅;初步開征生態保護稅;引入碳稅;將排污費納入稅改框架,與污染排放稅重疊的部分進行費稅歸位;出臺環境稅征管條例。
第二階段(2012年~2015年,即“十二五”時期結束前),建議不斷改進各環境稅稅目;拓展污染產品稅、污染排放稅等稅目的征稅范圍;參考國際和國內CDM機制碳稅價格,促進環境稅法出臺。
第三階段(2015年~2020年),建議為在《京都議定書》第三承諾期做好技術和能力儲備,不斷改進并逐步建立統一的環境稅制,包括合理的環境稅、費體系。
據悉,部分地方政府已經確定在“十二五”期間試點征收環境稅。剛剛出爐的《湖北省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綱要》指出,湖北將通過經濟手段,調控環境要素在市場的優化配置,因此,將選擇防治任務繁重、技術標準成熟的行業試行開征環境稅,并逐步擴大征收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