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記者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為推進黏膠纖維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引導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加強行業準入管理工作,依據工信部公告《黏膠纖維行業準入條件》的有關規定,工信部會同環保部等部門已制定了《黏膠纖維生產企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申請企業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準入條件》有關規定要求;不得存有《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和《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第一批)》中規定應淘汰的落后工藝、技術、裝備及產品。
具備條件的黏膠纖維生產企業可提出申請,并如實填報相關材料。其中,要對是否符合《準入條件》中企業設立和布局、生產規模和工藝裝備、資源回收利用及能耗、清潔生產、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等方面的要求做出簡要說明并提供必要證明材料。工信部將于3個月內完成核查及現場查驗等工作,并在征得環保部等部門同意后,對企業名單進行公示。
《辦法》同時指出,對進入公告名單的企業,有關部門要在新項目備案、土地供應、技術改造、污染治理和信貸等方面給予支持。據悉,未進入公告名單的企業公告申請工作每兩年開展一次,公告名單實行動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