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我國明確了繼續對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并放寬了退稅“門檻”。記者近日南京市國稅局獲悉,南京市符合退稅條件的機構約有126家,今年當年便可獲得近億元的退稅款,但絕大部分機構至今沒來“領錢”。市國稅局提醒相關機構,2011年1―10月退稅款辦理截止時間是今年4月30日,尚未辦理的得抓緊了。
2009年,國家出臺稅收優惠政策,對內外資研發機構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這一政策執行了一年半,但2010年12月31日,該政策到期,退稅暫停。去年10月,國家明確將這一稅收政策延續,施行期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政策還適當放寬了“門檻”,以前研發機構必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獲得退稅,但不少高校在購買教學、科研儀器時,絕大部分只索取了增值稅普通發票。此次新政中明確規定,之前研發機構取得的這部分增值稅普通發票,在2012年4月30日前也可以申報退稅。
“南京地區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研發機構較多,根據我們前期的初步調研,南京符合條件的機構約為126家,今年當年便可獲得近億元的退稅款。”市國稅局進出口稅收管理處處長劉軍表示,其中高校最多,約有60家;國家重點實驗室也不少,約有1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