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地環保署7月10號頒布了一項PE塑料袋禁令。該命令嚴禁生產、銷售和使用任何規格PE塑料袋。此外,傳統食品EPS(發泡聚苯乙烯)、PS包裝容器,如盤子、袋子、瓶子等進口產品以及一次性杯子都被列入禁令范圍之內。據悉,該PE、PS禁令于8月1號起正式實施。
自該禁令實施以來,海地海關當局進一步加大了稽查力度,一旦發現到港船貨中含有上述嚴禁物品,就將其沒收銷毀,并根據海關條例對物主進行處罰。
海地環保署稱,此項禁令并非針對所有聚乙烯及其下游產品。用于飲料、藥品、食物包裝的透明塑料瓶和袋子,白色透明的垃圾袋以及種子育苗專用袋都可在全國范圍內繼續使用,其操作規范將按原先的監管條例執行。
環保局表示,要想徹底達到標本兼治的目的,光靠頒布強制性的法令遠遠不夠。因此,未來數月,海地財政部還將出臺一系列優惠補貼政策,鼓勵國內貿易商積極進口紙質、纖維、劍麻以及100%可降解的生物材料容器和袋子,從而取代PE、PS、EPS塑料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