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將對涂料等八類石油產品征收環境稅
2009-11-20 來源:國際石油網
關鍵詞:塑料粉末 礦物燃料 環境稅
越南財政部近日向社會公布了擬對給環境和人體健康帶來負面影響的8類石油產品等征收環境稅的法律草案,以征求國民的意見。
根據該項法律草案,擬征收環境稅的產品有,礦物燃料(汽油、航空燃料、柴油、煤油、潤滑油、煤炭、天然氣、煤氣等);破壞臭氧層的HCFC(氟氯烴、替代氟利昂);香煙;塑料粉末、進口塑料廢棄物;干電池、蓄電池;漂白洗滌劑(植物性除外);無機酸、碳酸鈉;工業用涂料。
擬征收的環境稅數額,汽油、航空燃料每升為1000~6000越南盾;柴油每升為500~2000越南盾;香煙每克為50~500越南盾等。
對國內產品環境稅的征收,在生產者銷售產品時征收;對進口產品環境稅的征收,在計算其進口稅時征收。不過,石油產品的環境稅是在進口商銷售其進口產品時征收。預計環境稅法將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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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