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亞洲產塑料袋重征反傾銷稅
2009-7-15 來源:慧聰網
關鍵詞:美國 亞洲產塑料袋 反傾銷稅
King&SpaldingLLP公司駐華盛頓法律辦事處的合伙人JosephDorn說,在今年11月針對馬來西亞做出最終裁定后,如果對EuroPlastics公司的初步裁定保持不變的話,EuroPlastics公司所產塑料袋的進口商將必須遵守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的規定,依照此類進口塑料袋價值的43%繳納反傾銷稅,外加利息。
總部位于馬來西亞的EuroPlasticsMalaysia主要通過其設在美國新罕布什爾州Salem的附屬轉銷商EuroPackagingLLC公司從馬來西亞對美出口塑料袋。
Dorn在接受電話采訪時說:“這是一個相當重大的初步裁定,因為之前這家公司的現金保證金比率一直為零。”據Dorn透露,EuroPlastics公司在2006年時還未對美出口塑料袋,但在美商務部于2007年8月取消其反傾銷現金保證金之后開始大幅增加對美出口。
Dorn所在的法律事務所代表多家美國國內生產商在2003年提起了反傾銷申訴,他說:“美國國內企業對商務部的初裁拍手稱快,如果最終裁定延續初裁決定的話,將避免EuroPlastics公司鉆零現金保證金比率的空子,通過不正當價格競爭擴大其在美市場份額。”即使保證金比率為零,并不代表進口的塑料袋可免征反傾銷稅。對美出口的塑料袋都要經過美國商務部的審核。
在2004年對最初的反傾銷申訴做出裁定后,對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的塑料袋生產商征收了20-122%不等的反傾銷稅。
針對3月提起的一宗類似的申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5月14日做出裁定,認為有理由相信印度尼西亞、臺灣和越南產的塑料食品袋和購物袋以低于其公平價值的28%-96%的價格在美銷售。
據美商務部估計,臺灣進口塑料袋的傾銷利潤率為76%-96%,印度尼西亞進口的塑料袋為35%-60%,越南進口的塑料袋為28%-76%。
商務部還正對越南政府實施的兩項政策貸款計劃、三項補助金計劃、三項所得稅計劃和三項進口稅與增值稅豁免計劃展開調查,以判定是否要對越南企業加征反補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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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