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街邊現場制作食品的攤點使用的透明狀薄塑料袋含有聚氯乙烯。聚氯乙烯是一種有毒化工原料,遇到酸性和油性物質,尤其食品溫度超過50℃時,塑料袋的有毒成分就會滲出,污染食物。當溫度達到80℃就會遇熱熔解,釋放出有毒物質。雖然這種危害一時看不出來,但長期使用必將引起慢性中毒,危害身體健康。
市民:掌握鑒別塑料袋技巧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可以通過一些簡單操作技巧鑒別食品塑料袋有無毒性。
感官檢測法:無毒的塑料袋呈乳白色,半透明或無色透明,手摸時有潤滑感。有毒的塑料袋顏色混濁或呈淡黃色,手感發粘。
水檢測法:把塑料袋置于水中,并按入水底,無毒塑料袋可浮出水面,有毒塑料袋則下沉。
抖動檢測法:用手抓住塑料袋一端用力抖,發出清脆聲音者無毒,聲音悶澀者則有毒。
火燒檢測法:無毒的聚乙烯塑料袋易燃,火焰呈藍色,燃燒時像蠟燭一樣滴落,有石蠟味。有毒的聚氯乙烯塑料袋不易燃,離火即熄,發出刺激性氣味。
此外消費者應認準“QS”標志。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規定和要求,從今年1月1日起,食品塑料包裝袋被列入市場準入產品,要求強制實施加貼“QS”標志,消費者在使用食品塑料包裝袋時一定要認清“QS”標志。發現生產銷售無“QS”標志的食品塑料包裝袋的行為,可撥打電話“12365”向質監部門舉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