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向“休養生息”升級
2009-9-15 來源:光明日報
關鍵詞:治理污染 節能減排 綠色保險
截至2008年,全國共建立各種類型、不同級別的自然保護區2538個,比2000年增加了1311個;自然保護區總面積14894.3萬公頃,比2000年增長了51.7%。有28處自然保護區加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與生物圈保護區網絡”,有20多處保護區成為世界自然遺產地組成部分;已建立濕地自然保護區550多處,國際濕地公園達38處,共有36塊濕地列入《濕地公約》的國際重要濕地名錄,全國共有1790多萬公頃自然濕地得到有效保護,約占總面積的49%。在《自然保護區條例》基礎上,正在開展《自然保護區法》的立法工作;正在制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環保用微生物菌劑進出口環境安全管理辦法》。一些省區也先后出臺有關自然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的法規或規章。陜西、甘肅分別出臺了《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甘肅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浙江省起草了《浙江省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管理辦法》,江蘇省加大了《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管理辦法》立法進程,黑龍江省起草了《省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標準》、《實施細則》和《管理工作規定》,廣東省制定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目前,全國已形成生態省-生態市-生態縣-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的生態示范建設系列,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生態省(區、市)建設。全國有500多個縣(市)開展了生態縣(市)建設,其中11個縣(市、區)達到國家生態縣(市、區)標準,全國環境優美鄉鎮達629個。建立環保優化經濟增長體系
將環境保護納入經濟發展政策,是發展綠色經濟、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共贏的有效途徑。從2007年起,我國開始逐步實施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貿易、綠色稅收等多項政策,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的體系正在形成。
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啟動“綠色信貸”政策。環保部門向銀行機構提供存在環保違法等問題的企業等信息,銀行機構據此取消對相關企業信貸甚至收回貸款,從源頭上切斷污染企業的資金鏈。至今,已有4萬多條環保信息進入銀行征信機構,1.3萬條企業環境信息被轉發商業銀行。與此同時,綠色保險也在穩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的保險,被稱為“綠色保險”。2007年底,國家環保總局聯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指導意見,并在全國部分省市開展試點。為減少對外貿易中存在的“產品大量出口,污染留在中國國內”環境損害和代價,2007年以來,環保部門開始制定“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名錄,作為限制污染產品出口的依據。目前已經提出了三批、共含280多種產品的名錄。經濟部門對名錄中產品采取了取消出口退稅、禁止加工貿易的措施,減輕了中國出口產品的環境代價。綠色稅收政策也在逐步完善。中國政府已經出臺了對減排設備、環保設備給予所得稅優惠的政策;對符合環保要求的綜合利用產品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對脫硫副產品、利用醫療垃圾、底泥焚燒發電等給予增值稅優惠。此外,環境保護部配合財政部、稅務總局正在研究制定環境稅方案,已經形成初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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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