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奎松:僅把污染企業搬離市區還遠遠不夠
2009-9-17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環境保護 污染
在“南京經濟發展高層論壇”上,有關專家建議,用5-10年時間把污染最嚴重的企業逐步轉到新的基地去,然后在轉移出來的土地上發展高科技產業和服務業。
近年來,城市環境保護問題日益突出,已影響到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正因如此,全國各大城市都開始整體性地把工廠遷出中心區,尤其是把污染嚴重的工廠轉移到城市邊緣地帶、郊區甚至其他落后地區。首鋼、北京化工二廠、煉焦化學廠等污染嚴重的企業就先后搬出了北京市遷往唐山;合肥市于今年8月投資114億元在郊區肥東縣開工建設化工基地項目,準備5年內陸續將困擾市民多年“臭雞蛋味”的化工企業搬遷“出城”;廣州市也計劃在2015年底前分3批把295家不環保企業搬出市區,其中今年底完成91家影響環保類企業搬遷工作。
各地污染企業如此大規模地“搬離市區”。客觀來講,相對于地域狹窄而又人口密集的城市,邊緣地帶和郊區農村地域廣闊,人口居住分散,把一些企業轉移到那里,不僅對于減少城市污染、保障城市居民權益和安全益處多多,而且還可以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但這并不意味著,污染企業“搬離市區”就沒有了污染。
環境保護部前不久發布的統計數據表明,隨著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趨勢的加劇,目前我國農村已有近3億人喝不上干凈的水,同時因固體廢棄物堆存而被占用和毀損的農田面積超過200萬畝。事實上,近年來,中國各個城市中心地帶的大氣、水、噪音污染正在逐漸減輕,但中小城市、城鎮、農村的環境污染卻越來越不容樂觀,許多山清水秀、水草豐美的鄉村,如今正變成土臭水污之地。
因此,僅僅把污染企業“搬離市區”還遠遠不夠,轉移僅僅是治標,卻沒有治本。換句話來說,污染企業在城市是“排污”,到了農村不可能就變成“排寶”。不能以享受短暫的“碧水藍天”來犧牲“原生態”環境為代價,那樣不僅違背了科學發展觀,也會持續引發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當有一天找不到一塊凈土、一方凈水時,受害的豈止是我們這一代人,還會禍及我們的子子孫孫。
污染企業“搬離市區”,體現了我國推進壞境保護的一大進步。問題是,要充分利用這一契機做好污染治理工作,這才是根本。我國“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提出,今后五年污染排放要降低10%,如果把轉移污染作為治污的捷徑,城市環境達標了,周邊農村卻遭殃了,那么整個社會最終將會為農村的生態惡化共同“埋單”,治理環境污染的目標也會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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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