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關聯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51%的內蒙古遠興江山化工有限公司(簡稱“遠興江山”)因建設年產10萬噸DMF項目的需要,向浙江省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鐵集團”)借款人民幣3000萬元,期限為2009年6月15日至2010年12月15日,上述借款由我公司及內蒙古遠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出資比例提供擔保。
目前,遠興江山已完成試車,進入試生產階段,并開始組織產品銷售,根據資金狀況,遠興江山向浙鐵集團申請此筆借款展期,展期借款金額為人民幣3000萬元,利率按銀行同期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20%(隨著基準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展期期限為6個月。遠興江山股東仍按出資比例為該筆展期貸款提供擔保,其中我公司展期擔保金額為1530萬元(根據公司200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關于為遠興江山擔保的決議)。
浙鐵集團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持有本公司36.43%的股份,因此貸款行為屬于關聯交易,將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定。
二、關聯方介紹
浙江省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注冊資本50億元,法定代表人余健爾,公司注冊地址為杭州市求是路8號公元大廈,經營范圍為鐵路、城際及其他軌道交通工程項目的投資、建設、運作管理,鐵路、城際及其他軌道交通的客貨運項目、倉儲項目以及鐵路沿線配套項目投資經營的管理,高新技術產業、先進裝備業、新型材料產業、精細化工產業、房地產業、國內外貿易業、現代服務業的投資管理,資產投資管理。
三、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
遠興江山向浙鐵集團申請貸款展期的關聯交易建立在公允基礎上,未發現有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和情況。公司董事會在審議本次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董事回避了表決,決策程序符合有關規定。
我們同意遠興江山向浙鐵集團申請貸款展期。
四、董事會表決情況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內蒙古遠興江山化工有限公司申請浙江省鐵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貸款展期的議案》鑒于浙鐵集團是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規定,本次董事會對上述議案進行表決時,5名關聯董事(帥長斌先生、董星明先生、徐天俊先生、陳安先生、孫勤芳先生)回避表決。
上述議案將提交2010年12月15日召開的201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五、對公司的影響
遠興江山獲得貸款展期有利于項目順利推進。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