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禁用可燃材料有望立法
2010-12-2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聚氨酯 泡沫 保溫材料
僅用了6分多鐘,電焊施工落下的火星,碰觸到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可燃物,就燒穿了上海膠州路的28層的住宅樓。其實,禁用聚氨酯等可燃性的建筑保溫材料,是消防部門早已制定的強制性規定。前日,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王沁林在央視接受訪談時表示,消防部門正在準備將這個強制性規定上升到法律層面。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長王沁林說,實驗表明,聚氨酯這種可燃物,打火機一點就著。在上海特大火災中,防護網被點燃后,即便沒有聚氨酯泡沫,只要有可燃物和氧氣,火勢都會蔓延。但是,聚氨酯泡沫加速了燃燒速度,而且釋放一氧化碳、氰化氫等劇毒物質。尤其是氰化氫,其毒性比一氧化碳還要大20倍。很多遇難者,其實是被煙氣薰死,或者薰暈后被燒死的。
王沁林表示:“對于聚氨酯等可燃性的建筑保溫材料,消防部門及時地制定了規定,不允許使用這種材料。雖然,有些地方沒有嚴格執行,但是經過努力,這樣的情況正在減少!彼嘎墩f,消防部門正在準備將這個強制性規定上升到法律層面。
“有的人以為躲在有水的廁所、廚房里安全,其實水是無法過濾毒煙的。逃生的關鍵是逃出去!”王沁林強調,火災發生時,如果摸到門的溫度還不太燙,應該趕緊往樓梯跑,跑的時候貼墻走,可以指導方向,也便于貼墻上樓的消防員能找到你。如果門的溫度發燙,說明外面火場溫度很高,這時應該緊閉房門,用濕毛巾堵住門縫,若是樓層不高的住戶,可以往下面的緩沖氣墊上跳。樓層高的住戶,可以將隔離措施做好后,在窗口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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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