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彩虹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深圳市彩虹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10年5月19日上午以通訊方式召開。本次董事會會議的通知于2010年5月14日以書面、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會議應參加董事9名,實際參與表決的董事9名。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與會董事審議,以通訊表決的方式通過了以下決議:
會議以9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對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響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為控股子公司北京納爾特保溫節能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幣300萬元的財務資助,資金使用期限為2個月(從資金到位時間起算),資金占用費按年息6%到期一次性收取。
《關于對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事項的公告》刊登于2010年5月20日的《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深圳市彩虹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市彩虹精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0年5月19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對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7號:對外提供財務資助》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為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納爾特保溫節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溫公司")提供財務資助,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財務資助事項概述
1、資助金額及期限
對保溫公司提供人民幣300萬元的財務資助,資金使用期限為2個月(從資金到位時間起算)。
2、資金主要用途及使用方式
公司向保溫公司提供的財務資助主要用于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
3、資金占用費的收取
資金占用費按年息6%到期一次性收取。
二、保溫公司的基本情況
名稱:北京納爾特保溫節能材料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中關村科技園區通州園金橋科技產業基地景盛南二街12號
法定代表人:陳永弟
注冊資本:人民幣13,800萬元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復配加工納爾特膠粘劑、納爾特抹面粘接劑、ESP保溫板;項目投資;批發建筑涂料(水性)、水性油漆。
截止2009年12月31日,保溫公司資產總額為人民幣14,966.83萬元,負債總額為人民幣2,197.35萬元,凈資產為人民幣12,769.49萬元,資產負債率14.68%。
2009年12月3日,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對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議案》,為保溫公司提供人民幣2,000萬元的財務資助,該項財務資助尚未到期。
三、保溫公司的其他股東義務
保溫公司的其他股東為納爾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納爾特集團")。
納爾特集團持有保溫公司48%的股權,與本公司不存在關聯關系。其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納爾特集團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中關村科技園區通州園金橋科技產業基地景盛南二街12號
法定代表人:余長福
注冊資本:人民幣10,000萬元
企業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經營范圍:項目投資及投資管理;房地產開發、銷售自行開發后的商品房;貨物進出口;銷售建筑材料、裝飾材料、化工產品、機電設備、金屬門窗、金屬門、鋁塑制品、鋁塑形材、塑鋼門窗、防水建筑材料;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培訓;信息咨詢。
本次財務資助由本公司單方提供,由納爾特集團擔保,如保溫公司不能歸還到期借款,納爾特集團承擔歸還借款及相關費用的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