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RoHS和REACH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該標準的目的在于消除電機電子產品中的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共6項物質,并重點規定了鉛的含量不能超過0.1%。
1.鉛(Pb)使用該物質的例子:焊料、玻璃、PVC穩定劑
2.汞(Hg)(水銀)使用該物質的例子:溫控器、傳感器、開關和繼電器、燈泡
3.鎘(Cd)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開關、彈簧、連接器、外殼和PCB、觸頭、電池
4.六價鉻(Cr6+)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金屬附腐蝕涂層
5.多溴聯苯(PBB)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6.多溴二苯醚(PBDE)使用該物質的例子:阻燃劑,PCB、連接器、塑料外殼
——REACH是歐盟規章《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進口和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序,以更好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該指令主要有注冊、評估、授權、限制等幾大項內容。任何商品都必須有一個列明化學成分的登記檔案,并說明制造商如何使用這些化學成分以及毒性評估報告。所有信息將會輸入到一個正在建設的數據庫中,數據庫由位于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歐盟新機構———歐洲化學品局來管理。該機構將評估每一個檔案,如果發現化學品對人體健康或環境有影響,他們就可能會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根據對幾個因素的評估結果,化學品可能會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經過批準后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