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洋垃圾制造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事被曝光后,緊接著,這一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已有數年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突然就被“正名”,8月24日,中國產學研合作促進會與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聯合召開說明會公開稱,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是綠色的無害產品。此語一出,立即遭到了環保專家、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的抨擊。
交鋒
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
中塑協新聞稿中直接表示,一度廣為流傳的所謂聚苯乙烯發泡餐具使用時會產生易致癌的“二口惡英”、會有殘留苯乙烯單體遷移出、會釋放苯乙烯二聚體、三聚體致癌的問題,產生環境荷爾蒙、雙酚A等之類影響身體健康的傳聞是不科學的。
發泡餐具無毒又健康
十多年來,一次性發泡餐盒被看做是白色污染、容易產生有毒物質的“危險品”。有專家曾表示,發泡餐具在高溫下會產生有毒物質,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在遇到熱湯熱飯時,會產生毒素,融化在食物中。
65℃以上高溫使用,會產生強致癌毒性二口惡英。
在當天的說明會上,中塑協指出,“二口惡英”產生的主要條件之一是含苯環物質和含氯(溴)、氧一類有機化合物在370℃至440℃高溫條件下焚燒。
而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生產和使用過程不具備上述條件。另外,關于65℃以上使用會釋放出苯乙烯單體的問題也是毫無科學根據的,因其解聚溫度需高達280℃以上,軟化溫度也需110℃至120℃。
發泡餐具是綠色產品
中塑協的新聞稿明確斷定:“我國現在廣泛應用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被認定為典型的綠色產品!
兩家單位指出,一次性發泡聚苯乙烯餐具的制造工藝,現在大部分發泡生產線已淘汰氟利昂,而采用丁烷發泡劑替代,不存在生產過程會對大氣臭氧層造成破壞的問題。該產品原料和制品生產工藝用料省、廢棄物少、節能、無污染,使用過程中對人體健康不會造成危害,可回收再利用,對生態環境不會造成污染或破壞。因此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是典型的綠色產品。
或光明正大重返市場
在當天的說明會上,中塑協還提出全國應該推廣上海市“三分錢”工程,回收利用好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馬占峰秘書長當天還透露,在國家發改委關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征求意見稿中,原先被列入“應淘汰的落后產品目錄”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已經消失!斑@份征求意見稿如果通過,意味著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將可以正大光明地重返市場”。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
針對該說明會,昨天,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發出公開信——《誰在為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正名”》進行抨擊。董金獅表示:“多年來食品包裝從保鮮膜、嬰兒奶瓶及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一次次出問題,一次次被曝光,一些違法企業受到了打擊和處罰,影響了一些行業協會的聲譽和收入。但愿行業協會不要成為非法利益的保護傘!
有毒有害確有證據
公開信稱,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并非完全安全,尤其是盛裝含油食品或使用微波爐加熱時,未聚合的苯乙烯單體會伴隨食物進入人體,導致人體中毒。
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就曾表示:苯乙烯可從聚苯乙烯容器進入食品和飲料中,致使人體中毒。公開信還舉例稱:2009年10月,解放日報一篇題為《微波爐加熱塑料餐具致中毒10余名員工被送醫》的報道中也指出:某美容護膚中心的十余名員工,因用微波爐加熱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吃飯不成反而吸入了散發出的苯乙烯氣體,導致急性中毒。
公開信稱:“使用聚苯乙烯回收料生產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不僅回收料來源難以控制,易攜帶有毒有害物質,而且回收的聚苯乙烯更易產生游離的苯乙烯單體,造成急性或慢性苯乙烯中毒!
“綠色”一說難以信服
“國家明文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東西又何來‘綠色’之說?”董金獅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這樣表示,綠色環保產品不是個人隨便安上去的一個名稱,而是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認定。
董金獅表示,首先是關于丁烷發泡劑的問題。丁烷發泡劑是一種極易燃易爆的加工助劑,而由丁烷發泡劑引發的火災事故幾乎年年發生。
關于上海的三分錢工程,董金獅介紹,1999年1月原國家經貿委六號令出臺后,2000年4月上海單方面制定了《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飯盒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飯盒管理實行“源頭控制、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勵替代”的臨時政策。通過實施“三分錢”工程(即每只餐盒向生產者收取3分錢,用于補貼回收、運輸和處理處置環節),治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董金獅說:“自2008年8月份上海最大的發泡餐具生產企業上海上福著火并停產后,大量外地非法一次性發泡餐具沖擊上海市場,市場占有率在六成以上,致使上海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回收體系幾乎處于癱瘓狀態!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公開信稱:“僅僅依據一些理論上的想法,就將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定位為‘綠色產品’有些武斷!
■追訪
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會否重獲“準生證”?
發改委:政策尚在征求意見
記者了解到,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最初于1986年在中國鐵路開始使用,由于鐵路沿線廢棄的各種塑料垃圾給生態以及景觀造成了嚴重破壞,鐵道部于1991年開始研究治理鐵路沿線“白色污染”的對策,并于1995年5月起全面禁止在鐵路站車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代之以可降解餐具。
1999年1月,原國家經貿委頒布實施《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在全國范圍內淘汰因環境污染嚴重而被列為落后產品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此后,有關部委及北京、天津等各大城市相繼頒布禁令,要求限期淘汰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推廣使用環保產品。2005年12月,國家發改委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仍被列入淘汰類產品,并規定禁止投資、進口、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那么,國家發改委最新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征求意見稿,為何在淘汰產品目錄中刪除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這是否意味著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將重獲“準生證”?
記者昨天致電國家發改委產業協調司輕工紡織處,對于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在淘汰產品目錄中“失蹤”的原因,該處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因為“一些人提出了這個意見”,“能不能通過,還得看最終正式公布的政策”。該負責人還表示,《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目前尚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已有各種不同觀點和建議提交上來,“目前政策還未正式對外發布,所以還不能說淘汰產品目錄中刪除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