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手札 鄉土中國的法治困惑
看到徐玉等農民的告官之難、訴訟之苦,記者不由得想起了“秋菊打官司”。如果往深了想,更覺得兩者不能比,因為現實版的老徐們告狀的遭遇在某些方面還不如秋菊那么幸運
自從附近建起了化工廠,學校學生發生了兩次集體中毒,村民們懷疑是化工廠的氣味所致,而當地政府的答復是飲用水出了問題。作為家長的村民們于是想看看支撐政府結論的水質檢測報告。
這從常理和從邏輯上來說,村民們的要求一點也不過分,而且法律也賦予了村民這樣的權利。而從政府角度來說,無論是出于安撫百姓,還是依法行政,政府也應該滿足村民們的這個正當要求。
但是,政府沒有這樣做。不僅沒有主動公開相關報告,反而遮遮掩掩,推三阻四。徐玉等幾個農民于是想到了法律,想到了可以告這些“衙門”的法院,但是,法院的態度更令他們失望,因為法院根本就不給他們立案。
雖然有行政訴訟法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但告衛生局的官司就是遲遲不立;雖然公安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寫得明明白白,即“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朝陽市公安局或建平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建平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告公安局的官司就是不給立。為了討個說法,3位農民還被行政拘留了10天。
這是個發生在中國北方農村活生生的農民打官司的事。
看到徐玉等農民的告官之難、訴訟之苦,記者不由得想起了“秋菊打官司”那部拍攝于1992年,并成就了中國電影在國際上的第一次精彩亮相的一部電影。
秋菊打官司的故事同樣發生在北方一個小山村。整個劇情以剛剛出臺的行政訴訟法為背景,把喧囂一時的“民告官”帶入了北方的一個小山村中。秋菊的丈夫萬慶來與村長王善堂發生了爭執,被村長踢中要害。秋菊懷著身孕去找村長說理,村長不肯認錯。秋菊又到鄉政府告狀,村長答應賠償秋菊家的經濟損失。村長把錢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沒有撿錢,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狀路途。
這部影片所以連獲好評,能在中國電影史上留下一筆,是因為這部電影成為中國法治的一個標志。秋菊在向村長討“說法”過程中,觸及了處于轉型期的中國農村的二元結構,反映了現行法律制度的實際運行狀況,更深層次揭示了農民的法治覺醒。“我就是要個說法”從此成為很多中國人的追求。
采訪老徐們打官司的過程中,記者不自覺地就會想,老徐們的經歷或遭遇不就是現實版的“秋菊打官司”嗎?因為兩者確有相似的地方。比如都發生在北方的山區農村;比如,都是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比如,為了討說法,當事人都很執著,并受到不好的對待。
但是有時又想,這樣的比較又不是很恰當,因為兩者在某些方面確有相當的差距。比如,電影中的秋菊是為了家人的利益,現實中的老徐等人是為了大伙的利益;秋菊的故事背景發生在行政訴訟法剛剛出臺之時,老徐的故事發生在行政訴訟法出臺近20年之后。
如果往深了想,更覺得兩者不能比,因為現實版的老徐們告狀的遭遇在某些方面還不如秋菊那么幸運。因為無論如何,秋菊每次都能得到一個說法,無論這個說法是否能站得住腳。
第一次,村長給的說法是“認錯,不可能,要不我也叉開腿站在那,讓他也踢我一腳”;
第二次,在鄉派出所調解下,村長賠償200元醫藥費、誤工費,遺憾的是村長并沒有把錢遞到秋菊手中,而是扔在地上并侮辱性地說:“錢不是那么好得,你去拾,拾一次就是向我低一次頭,就你是給我認錯”;
第三次,縣里作出的決定與鄉派出所一致,并要求雙方都作自我批評,求大同存小異,以安定團結為重;
第四次,市公安局作出裁決,認定縣公安局作出的決定無誤;
第五次,法院判決市公安局復議作出裁決正確;
第六次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村長犯故意傷害罪,刑事拘留15天。
這些過程,從劇情看,全部是嚴格按法律程序及相關規定作出的。
而老徐們呢?雖然他們在市縣之間奔波了很多次,在政府有關部門之間折騰了無數回,但就是看不到那份報告,就是告不上官。
近20年過去了,老徐等人的告狀待遇怎么反而不如秋菊了呢?這令村民們感到很困惑,令老徐等人的律師很困惑,也令記者很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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糠醛是一種有機化工產物,廣泛用于合成纖維、橡膠、分子化合物塑料、醫藥、農藥等行業相關產物的出產與制造。
糠醛產業是污染非常嚴重的行業,每出產1噸糠醛就產生含酸、鹽及糠醛等有機物的廢水20噸至25噸,蒸餾殘渣0.1噸至0.2噸,含甲醇、丙酮等廢氣和廢液0.5噸至0.8噸,燒渣產生大量的含硫煙氣排空,會造成酸雨,對環境污染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