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二五”將嚴控污染物排放
2011-2-14 來源:中國化工報
關鍵詞:十二五 污染物排放
日前,《中共云南省委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公布。《建議》要求,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嚴格實行能源消費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立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根本目標的減排指標、監測、考核體系和工作機制。以環保、技術標準和產業、金融政策等手段,從源頭上控制高污染、高排放,下決心淘汰落后產能,大力推廣清潔生產。
《建議》明確,要堅持生態立省、環境優先,從源頭上控制高污染、高排放。制定“十二五”規劃須突出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要保障作用。要加大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力度,開展以提高水源涵養能力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治理。加大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實現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探索排污權交易,建立和完善污染者付費制度。嚴格環境準入制度,強化執法監督,健全環境監管體系和重大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及責任追究制度。
《建議》提出,要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力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推動有色、冶金、化工等傳統行業向精深加工、延伸產業鏈方向發展,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根據《建議》,云南省將積極構建低碳經濟體系。全面推進低碳試點省建設,在資源生產加工、流通消費、廢物利用等領域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發揮碳匯優勢,積極開展國際互惠交易和清潔發展機制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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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