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商務部發布《關于氨綸反傾銷措施期終復審裁決的公告》,從10月13日起,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氨綸繼續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5年。
2011年10月13日,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進口氨綸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經過調查商務部裁定,如果終止原反傾銷措施,上述地區進口氨綸對中國大陸的傾銷有可能繼續或再度發生,對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有可能再度發生。
據了解,氨綸產品在高級休閑服、游泳衣、針織衫、內衣褲、襪子及醫用綁帶等領域的廣泛應用,帶動了中國大陸氨綸市場需求繼續逐年穩定增長。2006年至2010年,中國氨綸市場需求年均增長幅度達到13.96%,高于同期世界氨綸需求平均增長幅度,中國已成為全球氨綸需求量最大的國家。預計2012年中國大陸氨綸表觀消費量將達到31萬噸左右。
2006年10月13日,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臺灣地區和美國的進口氨綸征收反傾銷稅,實施期限自2006年10月13日起5年。 2011年10月13日,商務部決定對該案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