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宿遷市召開全市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專項整治聯動大會,部署安排在全市范圍特別是耿車及其周邊地區開展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專項整治行動,以點帶面,整體聯動。確保在2013年前,全市范圍內廢塑料加工利用環境污染狀況實現根本好轉,產業發展層次和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10月20日開始,12月31日結束,整治對象主要是全市違法違規廢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及經營加工戶。通過整治到年底前,落實國家環保部、發改委、商務部《廢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規定》中的禁止事項,重點整治區域內的塑料加工利用企業及經營加工戶做到“提升一批、整治一批、控制一批、取締一批”。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規定還明確了六條禁令:禁止在居民區加工利用廢塑料,禁止露天焚燒廢塑料及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垃圾,禁止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醫療垃圾及危險廢物包裝袋的回收利用,禁止沒有污水治理設施從事廢編織袋造粒、缸腳料淘洗、廢塑料退鍍(涂)、鹽鹵分揀加工,禁止利用廢塑料生產食品用塑料袋,禁止進口未經清洗的使用過的廢塑料等,加工利用應符合環境保護管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