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質監局9月3日通報內墻及外墻涂料產品質量省級定期監督檢驗結果,不合格產品發現率為6.7%。
本次檢驗了廣州、深圳、佛山、梅州、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潮州、順德等11個地區164家企業生產的內墻及外墻涂料產品共225批次。依據GB 18582-2008《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T 9756-2009《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JG/T 298-2010《建筑室內用膩子》、JG/T 210-2007《建筑內外墻用底漆》 、GB 24408-2009《建筑用外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GB/T 9755-2001《合成樹脂乳液外墻涂料》、GB/T 9757-2001《溶劑型外墻涂料》、JG/T 210-2007《建筑內外墻用底漆》、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指標和要求,對內墻及外墻涂料的揮發性有機物含量(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總和,游離甲醛,可溶性重金屬鉛(Pb),可溶性重金屬鎘(Cd),可溶性重金屬鉻(Cr),可溶性重金屬汞(Hg),容器中狀態,施工性,低溫穩定性,干燥時間,涂膜外觀,對比率(白色和淺色),耐堿性,耐洗刷性,乙二醇醚及醚酯含量總和(限乙二醇甲醚、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二醇乙醚、乙二醇乙醚醋酸和二乙二醇丁醚醋酸酯),六價鉻,耐水性,耐沾污性,涂層耐溫變性,低溫貯存穩定性,初期干燥抗裂性,打磨性,粘結強度,附著力,透水性,抗泛堿性,抗鹽析性,不揮發物含量,遮蓋力,硬度,外觀,耐人工氣候老化性,粘度,細度,白度,耐干擦性等3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檢驗發現15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到游離甲醛、低溫穩定性、對比率、耐洗刷性和耐沾污性項目。其中,標稱深圳市千木化工有限公司生產的6.5kg/桶 合格品丙烯酸外墻專用漆(白色)(2011-11-16)、標稱潮安縣東鳳鎮華爾斯粉墻劑廠20kg/桶內墻墻面漆(2012-04-18),游離甲醛含量不合格。
據悉,廣東省質監局已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次定期監督檢驗中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企業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