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華爾街日報報道,美國貿易法官1月7日裁定,美國國會去年批準對部份中國輸美商品實施有追溯力關稅措施的做法符合憲法。
美國國會去年3月份快速通過一項法案,授予美國商務部權力,可對一些享受中國政府補貼的中國輸美商品征收關稅。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法官Jane Restani在一宗涉及中國產越野輪胎的案件中支持了美國國會的上述做法。
2011年,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曾裁定美國商務部無權對中國等“非市場經濟國家”征收此類關稅。
聯邦巡回上訴法院的裁決令美國商務部自2007年以來對于20多種中國商品征收關稅的合法性受到了威脅,美國國會迅速采取行動,賦予了相關法案追溯至2006年年末的權力,以此來確保此前實施的關稅措施的效力。
然而,已經破產的美國家族企業GPX International Tire Corp.和一些中國生產商指責美國國會賦予法案追溯力的做法違憲。
不過,法官Jane Restani表示,美國商務部的稅率計算與法律要求并不一致,她要求商務部重新計算出適當的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