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基金委公布《2011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指南》
2010-12-31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12月30日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2011年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報指南》。內容如下:
步驟1:查閱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選拔簡章,確定您是否有資格申請。查閱國家留學基金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確定擬留學專業是否為優先資助,查閱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確定外語水平是否合格;
注:凡符合選拔簡章及有關項目規定申報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來自高校、研究生類別的申請者請查閱“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專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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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2:查閱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一覽表及項目指南,確定“留學身份”、“申報國別”、“申報項目名稱”、“可利用合作項目名稱”和“受理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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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3:進入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注冊/登錄(信息平臺簡介),進行網上報名(詳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上報名系統填表說明”);
注:“學生類”和“非學生類”系根據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在外留學期間的留學身份界定,其中“學生類”系指“博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插班生”等,“非學生類” 系指 “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進修生”和“短期研修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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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來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設高校、與留學基金委簽訂合作項目協議的單位的申請人,其《單位推薦意見表》的電子信息由各校負責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主管部門負責輸入網上報名系統;來自其他單位的申請人,其《單位推薦意見表》的電子信息由各有關國家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負責輸入網上報名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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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5: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受理單位含:國家留學基金受理機構
“985工程”、“211工程”建設高校
互換項目院校
與留學基金委簽訂合作項目協議的單位
注:如所申請項目是直接向留學基金委申請,請按照項目指南中的具體規定提交申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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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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