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纖維的發現和應用非常順理成章:跟天然麻纖維類似,作物生長很快,不用大面積灌溉、噴灑農藥和棉花作物需要肥料。它通常作為具有"可降解"和植物抗菌的性能而被廣泛的運用到運動服裝開發。總部在印度孟買的竹纖維面料經銷公司DoshiGroup的經理AartiDoshi說:"相對于棉纖維,人們現在更傾向于竹纖維。"
但是透過現象看本質,我們發現竹纖維沒有看起來那么的“生態”和“可持續”。在紡織品中使用的竹纖維需要比較復雜的工藝。為了織成面料,需要把竹纖維切碎并在有毒溶劑中溶解,把木屑回收成粘膠人造絲的過程相同。事實上,從技術上來說竹纖維就是人造纖維。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在8月份起訴了四家小型竹纖維服裝制造商,稱他們在商標和其他問題上作假。根據1958年紡織纖維產品識別法,這些公司采用了諸如“天然”、“可降解”和“抗菌”等標語。但是聯邦貿易委員會認為,因為竹纖維的開發經過了化學過程因此它不是天然的。該機構還表示,植物纖維的生產過程并不能保留其生物降解和抗菌的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