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5 為何不直接采用純二甲醚?
今年7月30日,廣東省《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復合燃料》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正式公布,而與此相對的,卻是2010年6月29日國家質檢總局、工商總局、安全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國聯合開展整治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是國家四大權威部門聯合整治,比以往一個部門的查處更具權威性和威懾力。
業內人士認為,這次國家四部門聯合整治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的行動,強有力地表明了國家權威部門的共同聲音:堅決杜絕在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違規行為;同時更加明白無誤地表明二甲醚在液化石油氣中摻混的道路走不通。
因此,以全國液化石油氣瓶標準技術委員會委員曾祥照為代表的部分業內人士提出:二甲醚純燒才是一條健康之路。
“二甲醚摻燒的道路行不通,就像過獨木橋一樣,隨時都會有掉下去的危險。年初以來各地嚴厲查處瓶裝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主流媒體的正面宣傳,現在老百姓已普遍不接受瓶裝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的做法,二甲醚純燒是一條健康發展之路的輿論導向正在形成。如果二甲醚在工業領域純燒量增大的話,銷售量就會增大,二甲醚產量也會增大,促進二甲醚產業走向良性循環!痹檎照f。
但梁作儉提出了行業內的苦衷。“若將純二甲醚燃料推向市場存在一定的阻力。因為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要求,純二甲醚燃料必須專瓶專用,因此需要全面更換氣瓶等設備,但普通用戶家中怎么可能常備兩套爐灶呢?這是沒有辦法讓用戶接受從而無法向市場推廣的!
雙方意見相左,卻都是在拿市場說話。而市場的反應究竟如何呢?《標準》出臺前,不少用戶舉報液化氣摻混二甲醚的行為;《標準》若正式出臺,摻混燃料“轉正”,是否能被市場接受,尚不得而知。按照《標準》征求意見稿的要求,征求意見期限截至2010年9月1日結束。標準最終如何確定,何時出臺,省質監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這仍需根據業內意見來確定。
昨日,廣東省燃氣協會會長陳國平告訴記者,近期擬召開業內討論會,協會已發函建議省質監局延長征求意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