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載重輪胎翻新率提高到25%
2011-1-20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輪胎 再生橡膠
目前,我國年均橡膠消耗量占世界橡膠消費總量的30%,生產輪胎消耗橡膠已占全國橡膠資源消耗總量的70%左右,年產生廢輪胎2.33億條,重量約合860萬噸,折合橡膠資源約300多萬噸,若能全部回收再利用,相當于我國5年的天然橡膠產量。為了有力引導、規范我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工作,提高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水平,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產業,推動橡膠工業可持續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今日公布了《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我國已初步形成舊輪胎翻新再制造,廢輪胎生產再生橡膠、橡膠粉和熱解四大業務板塊。現有輪胎翻新企業約1000家、再生橡膠企業約1500家、橡膠粉和熱解企業約100家。2009年,我國輪胎翻新產量僅為1300萬條,翻新率不足5%,而發達國家在45%以上;再生橡膠產量約270萬噸,橡膠粉產量約20萬噸,廢舊輪胎的翻新率、回收率和利用率都處于較低水平。意見特別強調,我國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產業發展面臨企業綜合實力不強;尚未建立起運轉規范的回收體系;產品技術、質量標準規范不完善;普遍缺乏技術研發手段和力量,科技創新能力不足等四大問題。
意見提出了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的發展目標,到2015年,載重輪胎翻新率提高到25%,巨型工程輪胎翻新率提高到30%,轎車輪胎翻新實現零的突破。廢輪胎資源加工環保達標率達到80%。穩定發展再生橡膠產品,年產量達到300萬噸;橡膠粉年產量達到100萬噸;熱解達到12萬噸。培育10家左右廢舊輪胎綜合利用知名企業。
為實現上述目標,意見提出了下一階段的四大重點任務。一是提高輪胎翻新率,優化產品結構,加強源頭治理,提高新輪胎出廠質量。二是加強再生橡膠產業節能減排,改進再生工藝和發展再生品種,提高產業集中度和企業環保凈化裝備水平。三是逐步擴大橡膠粉直接應用范圍,促進下游新產品的直接應用。四是促進熱解技術不斷優化,嚴禁利用廢輪胎“土法煉油”。
同時,意見要求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廢舊輪胎綜合利用工作,支持建設廢舊輪胎綜合利用集聚區,推進《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條例》立法和相關標準建設工作。建設和規范廢舊輪胎回收體系,嚴格行業市場準入制度,支持鼓勵輪胎翻新和再生橡膠生產采用新工藝、新技術,實施技術改造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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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苒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