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中山商報報道了華佗新村“穿衣戴帽”工程使用可燃材料(自熄型聚苯泡沫,阻燃級為B2級)裝飾外墻,消防部門檢查后認為存在消防安全隱患,責令停工并限期整改。當天下午2時許,記者再次走訪華佗新村時,發現堆在路邊的可燃材料部分被移開,沒見工人施工。據附近居民介紹,消防部門檢查后,工地沒有繼續開工。下午4時許,中山市住建局總工程師羅國選就此事專門召集有關專家進行研討,在隨后接受媒體采訪時稱,這種材料并非作為建筑外墻保溫層,而是作為裝飾線條,僅占建筑外墻面積2%左右,根據國家規定是可以使用的。由于使用這種材料打的是“擦邊球”,根據消防部門的檢查要求,目前已暫停安裝,并將對已安裝材料采取涂防火層等補救措施。整改經費由誰埋單?羅國選表示,目前此事還在進一步處理中,誰的責任將由誰埋單。
■對話
記者(以下簡稱“記”):這種材料的燃燒性能為B2級(可燃),按照國家新規,必須使用燃燒性能為A級(不燃)。有這樣的明文規定,為何還要使用該材料?
住建局(以下簡稱“住”):看到網友反映和媒體報道后,我們立即召集10多名相關方面的專家進行研討。為什么使用這類材料有三方面的原因:
考慮到“穿衣戴帽”工程主要在石岐舊城區進行,部分建筑物建成使用較長,為不給原有建筑增加負荷,采用這種材料較為理想。
在上海“11·15”大火后,今年公安部頒發《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費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其中規定“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但目前使用的這種材料并不是作為建筑外墻保溫層,而是作為裝飾線條,不在其硬性規定之內。所以,只能按照 2009年公安部、住建部頒發的《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定》第二條規定“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宜為A級,且不應低于B2級”,然而這種材料燃燒性能為B2級,是可以使用的。
雖然該類材料單個屬于可燃材料,但由于在施工過程中僅占建筑外墻面積2%左右,且外層有水泥防火,不會造成很大的消防隱患。
記:按照這種說法,是不是這類材料還要繼續使用?對已安裝的材料不會拆除整改?
。哼@類材料燃燒性能為B2級,打的是“擦邊球”。按照消防部門的檢查要求,在專家研討后,可以對其進行“升華”,采取補救措施,比如在材料上涂上一層防火漆等?偣操徺I該材料750米,已安裝的500米將按照規劃圖紙進行補救,剩余的250米將不再安裝。不過,這種補救辦法還得和消防部門進一步探討,目前,消防部門已在現場取樣進行檢驗。
記:這筆整改的經費由誰埋單?
。哼@類材料每米80多元錢,250米不安裝將損失幾萬元,而且整改也需要一定經費。目前,還在對此事做進一步處理,其中的環節誰有過錯將追究誰的責任,經費就由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