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界眾多潛規則曝光:經費分配存四大怪狀
2010-10-08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評審者、申請者、評估者可能是同一人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薛瀾教授表示,政府的科研基金分配中,一部分屬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每年增長較多,被用于基礎研究。對于自身有想法的科研人員,可以提交申請,通過同行評議和學科分析審議后,即可獲得。“這一部分的基金分配,是較為規范的”。
正如施一公和饒毅教授說的,問題就出在大型項目上,例如“973計劃”項目、“863計劃”項目等。
薛瀾說,這種項目的經費分配,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用于基礎研究、企業用于應用研究的基金不同,一方面對于研究領域有特定的指向,另一方面又要靠申請者自己有想法來申請。中間涉及到的專家機制,往往是最惹爭議的。
對于專業大型國家項目,政府人員必然需要科學前沿的專家來制定項目指南、進行專業的分析,但這也給了專家們一個機會,即在起草時,為自己的申請提供方便。雖然在分配機制中有相應的監督條例,例如限制重大科研項目首席專家的擔任年限等,但在一些非常前沿的領域,高水平的專家人數有限,這樣一來,無論是評審者、申請者還是評估者,很有可能身份重合。
“就好比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有可能是同一個人。”薛瀾說。因此在基金申請的過程中,運用私人關系、甚至出現權錢交易,都是有可能的。雖然引進了國外同行的評審制度,但薛瀾認為,在中國這樣的“人情社會”里,很難擺脫私人關系的束縛,何況很多機構把“申請項目”當作有利于自己和單位的手段,費勁心思去經營關系,超出了研究本身的意義。
在他看來,中國現在需要建立公開、透明的重大項目擇選機制,需要建立學術共同體,“對于哪些是最前沿的,學者和專家們應該有一個共識”。除此之外,還需要出于公心的、有戰略眼光的科學家來綜合前沿專家的意見,做出戰略性的科研方向判斷。
小錢大審,大錢小審
在饒毅等人看來,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經驗表明,即使在當前的背景下,科技界仍然有可能建立比較公正合理的科研經費分配方式。在與魯白、鄒承魯合寫的一篇文章中,他們甚至表示,“比較科技部和自然科學基金,不難得出結論:科學經費從科技部轉給自然科學基金會就是一個可以較快地改善科學體制的方法”。
他們在該文中還表示:“目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只評審小規模的課題,大課題由部委管理而缺乏嚴格評審。這造成了中國熟知的問題:小錢大審,大錢小審。事實上,比較合理的是自然科學基金會接管科技部的科學經費……即使完全用目前的自然科學基金會機制,也可以比科技部更合理而有效地管理科學經費,管理成本將低于科技部。也就是說,現有的、行之有效的機制可以立即替代科技部的科學經費分配功能。”
上述西安交通大學能源與動力學院教授也認為,當前我國這種科研經費分配方式亟待改變,最重要的是要打破行政主導科研經費分配的方式,讓行政人員退出科技的決策,而讓科技界各行業的專家來決定項目的優秀程度及項目經費分配方式。“只有真正回歸到了科研本位,人才本位,中國的科技才會有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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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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