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對失敗科技項目實行補償 最多可補30%研發投入
2007-07-24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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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起,企業科技項目如果失敗了,將能得到一定的財政補償。近日,浙江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聯合出臺《浙江省重大科技專項計劃管理(試行)辦法》,對失敗科技項目給予風險補償。
《辦法》規定,從今年起,浙江省將對由企業為主承擔、項目經費以企業自有資金投入為主、預期可取得直接經濟效益的省級科技項目,給予事后補助。項目實施成功后,政府給予獎勵,獎勵金額一般不超過項目研發投入的15%;項目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無法克服的特殊技術困難而失敗,經嚴格審核后給予風險補償,補償金額一般不超過項目研發投入的30%。
“創新難免會有失敗,我們要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省科技廳負責人表示,對失敗科研項目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既有利于發揮財政科技經費“四兩撥千斤”的作用,減少企業創新的后顧之憂,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又有利于培育創新文化,保護創新熱情,寬容創新挫折,形成有利于創新的社會氛圍。
聽到這一“利好”消息,浙江皇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向東特意將《辦法》下載仔細研讀。“政府這是在給我們企業‘壯膽’。”他高興地說,公司正在申請省重大科技專項項目,準備開發一種市場前景很好的新型魚藥,雖然把握性在80%以上,但還是有一定的風險。現在有了風險補償,企業創新的風險和負擔就大大減輕了。
《辦法》同時設立了嚴格的項目責任追究制度,如發現弄虛作假騙取立項和財政科技經費的,取消立項,繳回項目經費,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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