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位三十年面臨“大躍進”質疑
2011-07-06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33.5萬、273.2萬和1830萬。
這是過去30年,中國自己培養的博士、碩士和學士的數量。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編寫的《中國學位三十年畫冊》的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中國博士、碩士、學士授予單位已分別達到347所、697所和700余所。
盡管數量驚人,但這并不能減緩中國博士和碩士研究生學位授予的增速。
今年3月份,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發布《關于下達2010年審核增列的博士和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名單的通知》(學位[2011]8號文件),批準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1004個,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3806個。
截至此次審核之前,全國共有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1378個,此次一次性就增列了1004個。以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為例,從1997年第7批學位授權審核工作開始增列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當次增列304個,第8批增列310個,第9批增列291個,第10批增列371個。
此次(第11批)審核增列規模之大,創歷史之最。
當下中國,社會各界已對博士生和碩士生培養質量多有指摘。此舉之下,在“學位大躍進”的網絡評語中又將中國的教育體制推到了風口浪尖。
學位是如何煉成的?
回望30年前。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該條例于1981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志著新中國學位制度從此誕生,也標志著新中國教育走上法制化軌道。
自此,中國的三級學位制度(學士、碩士、博士)開始形成。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授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授予。
與此同時,學位制度實行嚴格的中央、地方政府和學位授予單位三級管理體制。中央政府制定嚴格的研究生教育資格準入制度,只有經過國家審批的教育機構或學科專業才能培養研究生,申請單位及其學科專業要經過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組織或委托組織的學位授權審核,審核合格后才能獲得學位授予權和培養研究生資格。其次,政府對具有學位授權資格的學科、專業點進行定期評估,定期檢查研究生培養條件和指導教師情況;各級政府還通過抽查學位論文等方法來監督研究生培養質量,經檢查不能保證基本水平的,將取消其授權資格或暫停招生。學位授予單位是質量保障的主體,培養單位內部質量控制活動是研究生質量保障體系的核心,貫穿于從招生、培養到學位授予的整個過程。
學位授權審核是指向學位申請人授予學位的資格和能力的審核,包括學位授權單位的審核,學科和專業點的審核。
中國的學位是一種“國家學位”,國家制定統一的學位授予標準,國務院授權有關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行使學位授予權,因此,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及其學科、專業開展學位授予工作,必須首先取得國務院的授權。國務院設立學位委員會,負責領導全國學位授予工作,實行國家集中統一的評審制度,國家統一部署學位授權審核。授予學位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及其可以授予學位的學科名單,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提出,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為簡化審批手續,經國務院同意,從1986年開始,碩士和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改為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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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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