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說明
1、中荷產業創新合作計劃旨在以產業務實應用需求為出發點,通過中荷雙方共同資助高水平的聯合產學研項目,推動優先領域內中荷產業創新合作的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2、中荷雙方將聯合征集、共同支持創新合作項目。單個項目采取“2+2模式”,項目參與方將至少包括一中方企業和一中方科研機構、一荷方企業和一荷方科研機構。
3、創新合作項目主題應圍繞產業務實應用需求,經中荷雙方商定,2012-13年度PoIC合作項目征集領域包括:
·LED照明
·半導體
·可持續新材料
·高質量健康醫療
·食品生產與食品安全
4、中荷政府將對入選的創新合作項目提供50%的資金支持,剩余50%經費需由參與合作的中荷企業承諾配套提供。
5、荷方2012年度共計劃資助4-6個聯合研究項目(單個項目30萬歐元左右)。中方計劃資助項目數目與金額相仿,請各有關單位酌情申報。
6、雙方申報單位需已有一定合作基礎, 項目應于3年內執行完畢或取得階段性成果。
7、各項目組織推薦部門將對申請進行初選,各部門最終推薦不多于2個項目申請。
二、申報方法
1、中國科技部和荷蘭教育、文化和科學部科學研究組織(NWO)分別發布征集通知,中荷雙方項目合作單位須分別向中國科技部、荷蘭教育、文化和科學部科學研究組織(NWO)提交申請材料。雙方提交的項目英文名稱、中外合作單位和項目申請人必須一致。單方申報的項目無效。
2、荷方采取網上申報,具體信息請訪問www.nwo.nl。
3、中方申報采取離線方式。
請填寫附件中的項目建議書信息表。
請從“國際科技合作計劃網”(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載”欄下載“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項目建議書.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開,按照建議書的格式及字數要求直接填寫,請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寫。
填寫完畢后,打印紙質版,向項目推薦部門說明為政府間項目建議書,經其審核蓋章(一式一份)后,報送至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洲處。
報送紙質版申報材料的同時,請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hzs_ozc@most.cn,郵件主題格式為“PoIC-項目單位-項目名”。未遞交電子版材料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項目組織推薦部門指申請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計劃單列市的科技廳(委、局),或申請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各部委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
三、申報時間
1、從即日起開始申報,截止日期為2012年4月16日。
2、科技部將根據2012年度國家國際科技合作計劃評審的有關程序進行項目評審。
3、中荷雙方將分別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束后,雙方將跟據評審結果共同確定2012年度PoIC計劃支持的項目。執行通知將于2012年底之前發至各項目推薦部門,未入選項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戴騫
電話:010-58881357 傳真:010-58881354
電子郵件:hzs_ozc@most.cn
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科技部國際合作司歐洲處(322室)
郵編:100862
附件:項目概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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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荷開放式創新合作機會研討會在滬召開 2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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