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資助標準作出調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貸款年限最長可達14年,解除了這些貧困學生的后顧之憂。
多年來,無數寒門子弟在國家助學貸款的幫助下圓了大學夢,成功地改變了個人與家庭的命運,但欠貸不還的案例也時有發生。以高校云集的楊浦區為例,昨天記者從楊浦區人民法院獲悉,近年來個人助學貸款糾紛案呈上升趨勢,僅今年1到7月該院就受理了助學貸款糾紛案件770起。楊浦區內有復旦、同濟、財大等多所名校,不歸還助學貸款的人中有不少都曾是名校“學霸”。
逃避償還助學貸款,代價就是被錄入銀行征信系統“黑名單”,將影響到就業、購房、貸款,而且污點一旦出現就很難抹去。通過采訪法院與銀行,記者發現助學貸款糾紛高發的三大原因,而信用教育的缺失是讓“學霸”變成“老賴”的主要原因。
緣于“三難”
助學貸款不良率居首
農行上海五角場支行是對口楊浦區12所高校的助學貸款辦理點之一,10多年來發放助學貸款7.7萬筆,總額近4億元。但在該行所有個人貸款業務中,助學貸款的不良率始終“穩居第一”。
2008年,該行助學貸款的不良率曾一度達到15%,采取干預措施后,這一數字才逐年回落,至今年7月到達3.5%的歷史最低水平,但相比個貸不良率0.6%的平均水平,這一數字還是偏高。
助學貸款的不良率為何居高不下?原因有“三難”:學生畢業后“聯系難”、不良貸款訴訟法律文書司法“送達難”以及訴訟判決后“執行難”。
根據助學貸款合同約定,貸款學生還款期限是在畢業以后,此時借款人流動性大、信息變更普遍,及時掌握最新聯系方式難度大。統計顯示,國家助學貸款訴訟案件中,大約60%無法按照原合同反映的聯系地址一次性有效送達。而即使找到當事人,執行判決結果的難度也很大。
惡意不還
寧愿“月光”不愿還貸
陳妮(化名)家境并不好,考取本市某高校后,帶著父母辛苦多年為她積攢的學費和生活費來到了上海,但她花費非常大。正好此時銀行在學校開展助學貸款推行工作,陳妮也試著提出了申請,并瞞著父母提交了所需的材料,很快銀行就審核通過了她的申請,提供了助學貸款11000元。有了這筆貸款,陳妮花錢更大手大腳了。
2008年陳妮大學畢業,在上海找到一份月薪5000余元的工作。但她并未將部分收入用于歸還欠款,而是拿到工資就逛街買衣服、買化妝品,花錢月月光,成了一名名副其實的“月光族”。幾年后,陳妮的助學貸款還款時間到了,但她一分未還。幾次催繳無果后,銀行將陳妮告到了楊浦區人民法院。
開庭當天,陳妮穿著一身名牌服飾,一臉無辜地走進法庭。面對法官的詢問,她居然理直氣壯地回答,不知道助學貸款需要還款,也不知道什么時候開始還款,并稱自己是月光族,貸款要還也還不出,不愿給出還款的具體期限。
面對這種情況,法院沒有再做調解,依法出具了民事判決書,判決陳妮一次性歸還欠貸本息共計12000余元。判決生效后,她沒有按照指定的期限還款,也不接銀行和法院的電話。銀行于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最終通過凍結扣劃銀行賬戶進賬等方式逐步執行到位,收回了全部的貸款本息。留給陳妮的是征信系統的“污點”和一份證明她不誠信的判決書。
糊涂忘還
賬戶凍結方知被執行
薛剛(化名)在讀大學時向銀行借了助學貸款,畢業后僅歸還了部分借款。之后,他因工作繁忙從未與銀行聯系,并更換了手機號碼和聯系地址,導致銀行無法聯系上他。后銀行將薛剛告上法院,法院受理后通過《人民法院報》刊登公告送達,并依法缺席審判。
在執行中,執行庭法官查到薛剛在本市某銀行有1萬多元的銀行存款。法院當即采取了凍結措施,將薛剛的存款賬戶予以凍結。2012年1月,薛剛因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水電費未成功發現銀行賬戶被凍結,于是趕到開戶銀行,通過銀行了解到訴訟情況。他這才想起助學貸款的事情。
在給法院執行庭法官打去電話后,薛剛表示愿意將欠款及利息還清,并且根據法院的要求第二天即去了借款銀行,主動向銀行承認了錯誤,當場將全部欠款一并結清,還支付了相關訴訟費用。法院收到銀行的解凍申請后,及時解封了他的賬戶。但薛剛征信記錄上的“污點”卻已無法徹底消除。
無力償還
求職失敗又得抑郁癥
來自河北保定的袁來(化名)在本市某高校讀本科期間申請了助學貸款,在校期間品學兼優。臨近畢業時,袁來沒有找工作,而是全力以赴備考北京某高校的研究生,但最終未被錄取。此時正逢金融危機,一時又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考研失利、工作無著讓性格內向的袁來消沉結郁,因此患上嚴重的抑郁癥。
畢業兩年來,袁來一直在北京安定醫院治療精神疾病,而且醫藥費全部自費,經濟困頓。2011年11月,由于他的助學貸款已經多次逾期,銀行起訴至法院。
接到法院的材料后,袁來的父母心急如焚,立即與法院聯系,說明家里的特殊情況。他的家境本來就不好,父母原本指望兒子工作后能得到改善,可袁來的病讓家里情況雪上加霜,舊債未償又添新債。為了使兒子的誠信記錄不受影響,盡管家里經濟非常困難,袁來的父母還是希望法院能夠出面調解,希望可以分期還款,替兒子慢慢先把錢還上。
經過主審法官與銀行助學貸款的催款人員多次溝通,銀行同意特事特辦,在庭外和袁來的父母達成和解協議。老人的一番苦心最終保住了袁來征信記錄的清白。
法官建議
三項舉措降低不良率
針對助學貸款糾紛高發,楊浦法院的法官提出三點建議。考慮到目前大學畢業生就業狀況尚不夠理想,剛工作時收入不高,各項消費支出較大的實際情況,建議有關部門適當延長還款期限,可以視借款學生畢業后的就業情況采取在畢業后1至2年內開始還貸、8年內還清的辦法。
其次,學校要健全對畢業生的誠信監督機制,進一步加強積極履約、信守承諾的誠信文化宣傳教育,培養學生誠信意識,建立學生信用檔案,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督促借款學生及時歸還借款。另外,學校應當做好檔案記錄以及與金融機構的信息交換工作,在第一時間將借款學生學籍變動信息告知銀行,并將其貸款情況載入學生個人檔案。
作為銀行,要加強貸后監管工作。貸款銀行要加強對放貸后資金流向和用途的監管,對貸款學生的學籍情況,要及時跟蹤,尤其是對臨近畢業的貸款學生,要主動與所在學校取得聯系,掌握其畢業后的就業情況,及時督促貸款學生盡快辦理歸還貸款的確認手續,必要時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確保金融債權的實現。
專家觀點
信用受損要受法律懲治
“誠信只是道德層面的范疇,而信用是法律層面的概念,光提倡誠信還不夠,必須讓年輕學子們意識到信用受損的危害性。”上海市信用研究會會長洪玫認為,信用教育的缺失是“學霸”變“老賴”的重要原因。
洪玫指出,誠信上失分最多也只會受到道德的譴責,但信用一旦受損,就必須面對法律的懲治,這就是兩者的根本區別。現在很多人都不清楚信用究竟是什么,這也成為逃避償還助學貸款者“無知者無畏”的主要原因。
“信用教育也要從娃娃抓起。”洪玫說,今年上海信用研究會將舉辦一系列宣傳活動,喚起社會對個人信用的重視,其中一項重要舉措是推出《中小學生信用知識讀本》,在青少年群體中普及信用知識,讓孩子們從小知道信用受損的危害與守信的重要,為推動社會誠信建設打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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