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國科技成果管理研究會、國家科技評估中心、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在北京聯合發布《中國科技成果轉化2018年度報告(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篇)》。年度報告以全國2766家公立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為樣本,綜合分析了這些單位科技成果轉化進展和成效、典型經驗、存在的主要問題等。
轉化工作呈現的特點
(一)科技成果轉化數量快速增長。
2017年,2766家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以轉讓、許可、作價投資方式轉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額、合同項數增長迅速。合同金額達121億元,同比增長66%,合同項數為9907項,同比增長34%。同時,轉化合同收入超過1億元的機構達到31家,同比增長55%。
(二)科技成果轉化質量不斷提升。
科技成果交易合同均價顯著提高,轉化合同平均金額為122萬元,同比增長約24%。技術入股金額激增。作價投資合同金額52億元,同比增長1.1倍,平均合同金額超1000萬元,同比增長1.3倍。
(三)科技創富效應進一步顯現。
科研人員獲得的現金和股權獎勵總金額大幅增長,股權獎勵金額激增。2017年科研人員獲得的現金和股權獎勵金額超47億元,同比增長超24%,其中股權獎勵為25億元,同比增長近1倍。獎勵人次和人均獎勵金額穩步提升。現金和股權獎勵科研人員6.2萬人次,人均獎勵金額7.6萬元,同比增長近24%。
(四)支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能力不斷增強。
高校院所輸出技術和服務的能力不斷強化,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簡稱“四技”)水平不斷提升,2017年與企業共建研發機構、轉移機構、轉化服務平臺6457家,同比增長37%,創設和參股新公司1676家,同比增長近33%。
一批典型經驗和做法
(一)及時出臺政策配套文件,轉化環境日益完善。
多數單位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成果轉化領導小組,出臺具體可操作的成果轉化管理制度。清華大學積極制定配套規章文件,成果轉化數量和質量持續提升。上海交通大學健全科技成果轉化制度體系,探索出多種科技成果轉化模式。東北大學構建適合自身特色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不斷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瞄準市場需求,推動高價值成果產業化。
研發單位瞄準市場需求,注重科技創新源頭設計,形成了大量高價值科技成果,在政策利好的大環境下持續轉化。山東理工大學“無氯氟聚氨酯化學發泡劑”以5.2億元轉化,創單項成果轉化金額最高紀錄。中科院工程熱物理所連續產出高價值科技成果,轉化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成果達9項。中國農業科學院哈爾濱獸醫研究所設立重點產品研發計劃,轉化滿足產業需求的高價值成果。
(三)建立健全技術轉移機構,專業服務科技成果轉化。
研發單位結合多年來科技成果轉化的經驗,建立符合成果轉化特點的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南京郵電大學構建了倒三角管理、3S商店服務、三鏈融合協同的“333”技術轉移體系。北京理工大學探索建立了市場化運營的技術轉移機構,有力支撐了該校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同濟大學借助第三方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形成“企業+高校+第三方技術轉移機構”的模式。
(四)創新產學研合作模式,提高成果轉化效率。
研發單位創新產學研合作模式,建立了適合自身特點的產學研合作體系。四川大學華西醫院形成了研發與臨床相結合的特色產學研合作模式。江蘇省產業技術研究院建立面向產學研合作的項目經理制度,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專業服務北京大學探索形成了以“企業長期投資基礎研究+專利轉讓”為主的校企協同創新模式。
(五)加大科研人員獎勵力度,科技創富效應明顯。
大部分單位完善了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激勵機制,科研人員獲得的獎勵金額大幅提升。中南大學現有5個合同金額超1億元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轉化收益的70%獎勵給科研人員。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獎勵科研人員金額近2億元,同比增長2.2倍。南方科技大學科研人員獲得高額股權獎勵,轉化主要貢獻人員人均獎勵金額達1180萬元。
(六)健全考核評價體系,提升成果轉化動力。
很多單位建立了有利于激發科研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積極性的考核評價體系。中科院自動化研究所將科研成果的經濟社會影響作為重要考核評價指標。浙江省農業科學院出臺成果轉化收入與職稱評定直接掛鉤的評價機制。
(七)探索創新激勵機制,激發研發熱情。
部分單位為進一步調動科研人員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積極探索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改革,靈活處理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西南交通大學積極探索職務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海理工大學依據當地政策靈活選擇“先投后獎”轉化路徑轉化高價值科技成果。西安交通大學探索形成“職務科技成果收益(股權+現金)混合所有制”成果轉化模式。
存在的不足與挑戰
與此同時,《報告》也指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轉化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戰。既有成果與市場需求脫節的問題,也有承接企業科研能力不足的問題。
一是部分科技成果轉化政策還不夠完善,落地困難。
二是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服務機構與專業人才隊伍缺乏。
三是有利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評價體系尚未有效建立。
四是高質量科技成果供給不足,企業轉化能力不強,對于中試、熟化投入不足。
對策建議
(一)完善成果轉化相關配套政策,進一步推動政策落實。
建議相關部門修訂完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等政策,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規律的國有無形資產管理規定,為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完善相關政策環境。建議科技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等統一審計、監管標準,打消執行政策的顧慮。優化成果轉化稅收優惠政策備案程序,促進政策全面落實,允許通過持股平臺轉化的成果享受遞延納稅政策。
(二)著力培育成果轉化專業服務機構與人才,搭建科技成果轉化信息平臺。
鼓勵各單位建立健全成果轉化工作機制,引導建立專門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管理服務機構。加強培育專業服務人才,相關部門研究建立技術經紀人培養體系,試點開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專業及課程。發揮市場化技術轉移機構作用,培育打造運行機制靈活、專業人才集聚、服務能力突出的技術轉移機構。
(三)完善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考核評價體系,提升科技成果轉化積極性。
出臺有利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考核評價體系,有序推進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的機構和科研人員分類評價改革,將科技成果轉化績效作為對單位及人員評價、科研資金支持的參考和依據。鼓勵研究開發機構和高等院校切實履行法人責任,主動作為,接好政府下放的管理權限,建立完善單位內部科研人員和從事技術轉移工作人員的考核評價體系和機制。
(四)提升科技成果源頭供給質量,積極滿足轉化應用需求。
進一步完善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研發機制,以應用為導向類項目要立足產業需求,吸引更多企業組織聯合研發,形成主要由市場決定技術創新的機制。加強科技成果中試熟化基地、人才、資金等條件建設,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重要支撐保障。重視研發成果的技術成熟度,推廣科技成果技術成熟度評價,促進技術成果規模化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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