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強應急管理,提高應急響應水平
23.建立健全企業應急體系。企業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建立、健全應急組織和專(兼)職應急隊伍,明確職責。鼓勵企業與周邊其他企業簽訂應急救援和應急協議,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企業應依據對安全生產風險的評估結果和國家有關規定,配置與抵御企業風險要求相適應的應急裝備、物資,做好應急裝備、物資的日常管理維護,滿足應急的需要。
大中型和有條件的企業應建設具有日常應急管理、風險分析、監測監控、預測預警、動態決策、應急聯動等功能的應急指揮平臺。
24.完善應急預案管理。企業應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及標準要求,規范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環節的管理。企業的應急預案要與周邊相關企業(單位)和當地政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形成應急聯動機制。
要在做好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的基礎上分級制定應急預案。要針對重大危險源和危險目標,做好基層作業場所的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的編制要簡明、可操作,應針對崗位生產、設備及其次生災害事故的特點,制定具體的報警報告、生產處理、災害撲救程序,做到一事一案或一崗一案。在預案編制過程中要始終把從業人員及周邊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為事故應急響應的首要任務,賦予企業生產現場的帶班人員、班組長、生產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提高突發事件初期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或避免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企業要積極進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落實危害信息告知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各層次的應急預案演練、培訓和危害告知,及時補充和完善應急預案,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增強企業應急響應能力。
25.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發布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對重大危險源和重大隱患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六、加強事故事件管理,進一步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26.加強安全事件管理。企業應對涉險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產事故征兆、非計劃停工、異常工況、泄漏等),按照重大、較大、一般等級別,進行分級管理,制定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安全事故事件報告激勵機制,鼓勵員工和基層單位報告安全事件,使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由單一事后處罰,轉向事前獎勵與事后處罰相結合;強化事故事前控制,關口前移,積極消除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7.加強事故管理。企業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制定本企業的事故管理制度,規范事故調查工作,保證調查結論的客觀完整性;事故發生后,要按照事故等級、分類時限,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并按照相關規定,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
28.深入分析事故事件原因。企業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運用科學的事故分析手段,深入剖析事故事件的原因,找出安全管理體系的漏洞,從整體上提出整改措施,改善安全管理體系。
29.切實吸取事故教訓。建立事故通報制度,及時通報本企業發生的事故,組織員工學習事故經驗教訓,完善相應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共同探討事故防范措施,防范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對國內外同行業發生的重大事故,要主動收集事故信息,加強學習和研究,對照本企業的生產現狀,借鑒同行業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查找事故隱患和類似的風險,警示本企業員工,落實防范措施;充分利用現代網絡信息平臺,建立事故事件快報制度和案例信息庫,實現基層單位、基層員工及時上報、及時查尋、及時共享事故事件資源,促進全員安全意識的提高;充分利用事故案例資源,提高安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本單位、相關單位在一段時間內發生的所有事故事件進行統計分析,研究事故事件發生的特點、趨勢,制定防范事故的總體策略。
七、嚴格檢查和考核,促進管理制度的有效執行
30.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企業要完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各項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要求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企業安全檢查分日常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和綜合性檢查。日常檢查應根據管理層次、不同崗位與職責定期進行,班組和崗位員工應進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不間斷地巡回檢查,基層單位(車間)和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周檢、月檢和季檢。專業檢查分別由各專業部門負責定期進行。季節性檢查和節假日檢查由企業根據季節和節假日特點組織進行。綜合性檢查由廠和車間分別負責定期進行。
中小企業可聘請外部專家對企業進行安全檢查,鼓勵企業聘請外部機構對企業進行安全管理評估或安全審核。
企業應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或外部評估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企業應分析形成問題的原因,以便采取措施,避免同類或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31.嚴格績效考核。企業應對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績效考核。要設置績效考核指標,績效考核指標要包含人身傷害、泄漏、著火和爆炸事故等情況,以及內部檢查的結果、外部檢查的結果和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情況、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等。要建立員工安全生產行為準則,對員工的安全生產表現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