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進步獎存廢之辯
“其實,在國家現(xiàn)有的五大獎勵中,爭議最大的是國家科技進步獎。”尹卓的這一判斷,也得到了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國家獎勵辦”)的認可。
尹卓向本刊記者介紹說,科技進步獎是申報獎,又是獎項目的,不是獎勵個人,所以申報的時候有許多行政領導掛名,這就有一個排序問題:真正在一線工作的科研人員的名字往往排在后面。另外,科技進步獎每年都評,是普遍實行、由下而上的,根子已經(jīng)插到科研院所的神經(jīng)末梢了,而且它與評職稱、升職、漲工資、分房子等所有待遇掛鉤。“這個導向作用非常強,非常不利于科技人員潛心科研工作。”
“如果國家就獎勵一兩個人,那么進入科技界的人就只能把它作為一個精神上的導引、號召,只能讓他更潛心于科研工作,而不是整天想著它對評職稱、升職、漲工資有作用這些物化的東西。我說的科技進步獎發(fā)生變異,就是指這一部分。”
尹卓認為,科技進步獎是使整個獎勵制度發(fā)生變異的主要因素。“不是說整個獎勵機制‘癌變’了,是科技進步獎實施辦法‘癌變’了,要把它切除。科技獎勵制度也要創(chuàng)新,使之更符合創(chuàng)新型國家建設的理念。”
在今春全國兩會上,解放軍電子工程學院原院長邵國培向會議遞交了題為《減少科技獎勵數(shù)量,改革科技評價制度,凈化科研學術風氣》的提案,并獲得了多位政協(xié)委員的簽名。他認為,國家科技獎項設置太多太亂,已造成科研領域追求功利的嚴重傾向。“這個問題實在太嚴重了,已經(jīng)不僅僅是科技界的問題。”
邵國培認為,我國激勵科技工作者的政策比較簡單、機械,調(diào)級別、加工資、評先進、評職稱、評院士都與科研獎勵的等級和數(shù)量掛鉤,導致部分科研人員急功近利,把跑項目、搞鑒定、報獎項當成科研工作的重中之重,反而對艱苦的科研過程馬馬虎虎;報獎時注重包裝,動輒就是“國內(nèi)領先”、“國際先進”;評獎時拉關系、走后門,不但浪費了經(jīng)費,還出現(xiàn)了很多違背學術道德和科學良心的不正之風。因此,他提出“大幅減少我國科技獎勵的種類和數(shù)量;取消大部分政府獎和部門獎,設立各種專業(yè)門類科技獎;建議工程技術成果主要由市場、社會和實踐檢驗、認可;建議對科技工作者的業(yè)務評價主要由同行專家根據(jù)其科研成果和論文的水平來衡量”等多項建議。
據(jù)了解,今春全國兩會后,全國政協(xié)曾組織多個小組到全國各地進行調(diào)研,教科文衛(wèi)體委員會就專門組織了“科技評價體系及獎勵制度改革問題”專題調(diào)研組,到上海等地就我國現(xiàn)行的科技評價體系和獎勵制度進行調(diào)研。
據(jù)了解,在此次調(diào)研形成的報告中,“一個基本一致的建議,就是取消國家科技進步獎,保留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和國家科技合作獎四個獎項。建議在一級學科(如數(shù)學、物理、生物等學科)里面多設立幾個重大學科獎,每年獎勵一兩項,是推薦性的而不是申請獎,更不是群眾性的評獎。”
尹卓分析說,申請報獎就有“打包”、“捆綁”、弄虛作假的可能。有受訪專家稱,“在申報科技獎項時,‘打包’申報的不在少數(shù)。譬如剛剛被撤銷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的李連生,就曾經(jīng)把2005年申報過的項目和別的成果一起打包申報了2007年的科技進步獎。”
尹卓也曾遭遇過自己的某項科研成果在他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捆綁”到別人身上去申報科技獎的“不幸”。這是一種科研造假行為,但“事后知道了也不好找人家,這明顯是拆別人的臺、當眾打人耳光。”尹卓只能無奈地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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