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計劃是由黨中央、國務院批準實施的依靠科技進步、振興農村經濟、普及科學技術、帶動農民致富的政策指導性科技計劃。自1986年批準實施以來,得到了有關部門、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和大力支持,取得了巨大成就。“十一五”期間,廣大科技人員、科技管理人員以及有關企業和社會各界人士充分依靠科技進步,深入農村一線,促進農村科技創業,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普及先進適用技術,為推動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為表彰先進和弘揚星火科技富民惠民宗旨,經研究決定,將對星火科技工作先進個人和集體進行表彰,請各單位認真做好表彰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彰對象
全國范圍內表彰一批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重點表彰“十一五”期間從事星火計劃工作或承擔星火計劃項目,為促進農村科技創業、農村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科技示范縣(市)建設、科技扶貧、農業科技園區等做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管理人員及項目承擔單位。先進個人是從事星火計劃管理,并做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省(部)、市和縣級科技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以縣(市、區、旗)基層科技管理人員為主;先進集體是承擔國家級星火計劃項目并取得顯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對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民增收有突出貢獻的優秀團隊。
全國共表彰先進個人600名左右,表彰先進集體350個左右。其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先進個人不超過15名,先進團隊不超過10個;計劃單列市推薦先進個人不超過7名,先進團隊不超過5個;各有關部門可推薦2名先進個人和3個先進團隊。
各推薦單位要認真篩選,從嚴把關,組織公示,確保推薦先進個人、集體及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可靠性,并根據工作實際合理安排科技特派員、科技扶貧、農業園區、科技進步示范縣市等類項目在表彰中的比例。
二、推薦材料
推薦材料包括星火科技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表、星火科技工作先進集體推薦表及星火科技工作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推薦匯總表(表格見附件)。
三、報送時間
請各推薦單位將相關推薦材料于2011年11月10日前報送至科技部農村中心,電子版材料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或數據光盤寄送。推薦函及推薦匯總表須加蓋公章。
四、聯系方式
科技部農村科技司:涂小東、秦衛東,010-58881412
科技部農村中心:呂長文、陳永紅,010-68510207
電子郵箱:68529091@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科技部農村中心星火與信息處
郵 編: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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