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說明
1、資助項目數:約10個項目;
2、項目執行期:2013年1月1日至2015/2016年12月31日,申請人在每年年末應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項目執行結束后應提交結題報告;
3、資助強度:中方資助強度為每項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4、資助領域:綠色與可持續化學(Green and Sustainable Chemistry)、信息與通信科技(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二、申請資格
1、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
2、合作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
3、法方合作者應按照ANR的要求向ANR提交申請。
三、限項規定
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1.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2.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作為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承擔(包括作為負責任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3項的范圍;
3.更多關于限項規定的說明請見《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申請指南
1、中方申請人須登錄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申報系統http://isi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點擊“項目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的展開鈕,展開此類項目下拉菜單,再點“合作研究(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請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ANR項目(中法)”,之后按系統要求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2、申請人除了填寫提交中文申請書以外,須以附件的形式上傳英文附件(見“英文附件說明”)。
3、以上全部材料在線填寫和上傳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并將系統自動生成的PDF文件打印。電子版申請書須經所在單位科研處確認提交,紙質申請書(含附件)經單位蓋章確認后,于2012年3月21日前(以郵戳為準)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西歐處(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郵編:100085 )。法方應在截止日期前同時向ANR提出申請。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無法進入審批程序,視為無效申請。
五、審批結果發布
2012年10月網上公布審批結果。獲批準的合作項目從2013年1月1日開始執行。
六、項目聯系人
中方聯系人:李文聰 范英杰
電話:62327014 62325309
Email:liwc@nsfc.gov.cn fanyj@nsfc.gov.cn
法方聯系人:Nakita Vodjdani
電話:00 33 1 78 09 80 13 Fax : + 33 1 43424996或5001
Email:nakita.vodjdani@agencerecherche.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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