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制度改革期待回歸學術共同體
2012-06-14 來源:新京報
在正在舉行的兩院院士大會上,每位中科院院士都收到一份“改進完善院士制度”研究報告。據新華社報道,我國院士制度將進一步改進完善,目前中科院等部門正在開展調研、征求意見等工作,相關專題研究報告和總報告將于今年完成。
據了解,改進完善院士制度將遵循四項原則:保持院士稱號的學術性和榮譽性,不與物質利益掛鉤;堅持院士增選工作的獨立性和學術性,減少非學術因素的干擾;明確推薦人的權利和責任;為院士團體實現其功能定位,實現權利和責任的統一提供制度保障。
這次提到的完善院士制度的四項原則,擊中了當前院士評審的“要害”。可是,如何落實這四項原則,更值得關注。
輿論也注意到,此前備受爭議的“煙草院士”并未出席此次大會。公眾關注“煙草院士”,其實也事關院士制度的改革與完善。在這一事件中暴露出了院士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具體包括,院士評審的行政化、利益化,被諸多現實利益左右,缺乏學術獨立性;作為學術頭銜、學術聲譽的院士,與各種利益掛鉤——在一些地方,院士享有高級別的待遇,還是重大課題、各種評審、評估的“當然負責人”等。
保持院士稱號的學術性和榮譽性,不與物質利益掛鉤,已經提了多年,但在現實中,很多地方院士稱號與物質利益掛鉤卻似乎更為緊密。
另外,院士增選過程中,一些候選人往往來自政府部門、央企的推薦,如要“堅持院士增選工作的獨立性和學術性,減少非學術因素的干擾”,那么,今后又當設立怎樣的機制,降低這些行政部門或大型企業對院士評選的影響。
國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鑒。如國外類似的科學院,是完全的學術機構,沒有所謂的行政建制和級別。當選院士者,沒有任何特殊利益,有的甚至還要求繳納“會費”。另外,由于在這些國家,課題的立項、對學術成果的評價,采取學術共同體方式,因此,院士不可能因自己的“特殊身份”,就獲得課題立項的優待,不僅院士如此,諾貝爾獎獲得者也是如此。此外,在具體評選過程中,也采取匿名推薦,秘密評審,很多候選人并不知道自己被提名。
其實,從這些經驗來看,和“四項原則”基本是吻合的。而其要義還是在于,如何推進學術管理去行政化,把兩院回歸為學術共同體組織,將學術評價放在第一位,并本著這樣的精神,設計更為嚴密而科學的評選制度。
同時,也應該看到,如今院士制度所出現的一些問題,也與現行的科研管理制度環境有關系,甚至可以說是一些科研管理制度弊端的集中體現。所以,完善院士制度,離不開科研管理體制改革,讓行政評審、評價逐漸淡化甚至退出。
據悉,這項工作已經開展了一年多,由18位院士組成的院士專家組與工作組一起,搞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和研討會,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希望有關方面,在充分征求院士意見的基礎上,在適當時機,也將方案的具體內容向社會公布,更廣泛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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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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