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學19日召開研究生教育工作會議,推出多項舉措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其中,從明年開始,博士生選拔“以考論英雄”的時代將宣告結束,取消統一筆試,代之以“申請—審核”制。
天津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白海力介紹,“申請-審核制”是國外高水平大學普遍采用的博士生選拔方式,在中國還是新事物。2014年天津大學在博士生選拔中只考了英語,其專業能力則由學院組織專家審核。明年,天津大學要實施完全意義上的“申請-審核制”,取消統一筆試。
白海力指出,天津大學推進招生選拔方式改革,旨在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賦予導師和專家團隊更大的招生自主權。其實從2013年起,該校在博士生選拔環節就實施了考試方式改革,一是由研究生院集中管理到學院、導師自主安排的轉變;二是由原來的單一閉卷筆試到現場抽題作答、學術報告以及綜合面試等多種形式的轉變;三是由簡單比較考分高低向全面考察考生科研創新能力和專業學術潛質等綜合素質的轉變。
白海力介紹,為適應社會發展對高層次創新人才的多樣化需求,天津大學把改革分類培養機制作為突破口,構建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協調發展的培養體系,突出對兩類研究生創新能力的培養;同時,導師資格不再終身,招生資格需年度審核。
多年來,博士生導師資格成為教授頭上更耀眼的光環。在不少人眼里,博導似乎比教授更高一級。其實,在天津大學研究生院學位辦工作人員看來,“教授是一種職稱,而博導只是個工作崗位。”
2010年,天津大學將博導選聘的職稱要求放寬到副教授,在當年選聘的一批“80后”博導中,一些人只有副教授的職稱。時任天津大學校長的龔克曾表示,選聘博導,年齡不是問題,要選優而不是選資歷。
此次天津大學的導師制度改革淡化了導師資格終身制,建立導師招生資格的年度審核制,實現導師資格向導師崗位的轉變。即學校不再審核導師資格,由院級學術組織根據年度招生需要,綜合考慮學科特點、師德表現、學術水平、科研任務和培養質量,確定招生資格。
導師招生資格與職稱“脫鉤”,凡具有博士學位(或碩士學位)的在崗教師均可以申請研究生招生資格(上崗)。新的辦法強調了導師的崗位責任和指導能力,那些有教授頭銜,而不具有研究生指導能力或培養條件的導師可能要“下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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