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領域
按以下27個領域歸口申報:
1.數學;2.物理;3.化學;4.化工;5.農業;6.林業;7.電子科學技術;8.計算機與通訊;9.生物與基礎醫學;10.醫療衛生與臨床;11.藥學;12.中醫藥;13.能源;14.資源;15.環境;16.傳統材料;17.新材料;18.先進制造;19.管理科學與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學、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理論教育;21.經濟學;22.法學;23.政治學、社會學、民族學;24.教育學、心理學;25.語言學、文學、新聞傳播;26.歷史學;27.藝術學、體育學。
二、申報條件
1.申請者須符合《“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附件1)第七條所列各項基本條件。
2.國內申請者應具有中國國籍,且必須通過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申請,不接受跨單位申報。
3.引進海外青年優秀人才納入本計劃一并申報。
4.堅持公開遴選,擇優推薦的原則。加大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申報。注重與部門、地方和學校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的銜接。
5.已獲得“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中科院“百人計劃”資助者,不得再申請本計劃。
三、申報名額
實行限額申報制度,你單位的申報名額是 名。
四、申報方式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為單位,中央部門所屬高等學校以主管部門的職能司局為單位,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和實施985工程的高等學校以學校為單位,以公函的形式統一申報。不受理其他組織和個人的申報。
五、其它事項
1.申請者須填寫《“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請書》(附件2),一式8份,加蓋所在學校和主管部門公章。申請材料(包括附件)必須突出重點,簡明扼要,雙面打印,不超過40個頁碼。
2.各單位須填寫《“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請人清單》1份(附件3),加蓋所在學校和主管部門公章報送,并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提交電子文件(EXCEL兼容格式)。
3.申報截止日期:2011年9月12日(以收到時間為準),逾期、超額和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恕不受理。
4.資助人選確定后,教育部將擇優選派部分入選者赴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合作研究。
5.本通知同時在科技司網站www.dost.moe.edu.cn上公布。有關附件和電子表格請在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聯 系 人:李楠 高潤生
聯系電話:010-66096358 6609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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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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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zouhui@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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