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報工作啟動
2012-05-28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關鍵詞: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申報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全國教育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加快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高校教師隊伍,以高水平科研支撐高質量高等教育,教育部將繼續實施“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擇優支持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優秀青年學術帶頭人。現將2012年度“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報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請者須符合《“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附件1)第七條所列各項基本條件。
2.國內申請者應具有中國國籍,且必須通過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申請,不接受跨單位申報。
3.已獲得“千人計劃”、“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中科院“百人計劃”資助者,不得再申請本計劃。
4.自然科學領域申請者一般應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申請者一般應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報領域
按以下27個領域歸口申報:
1.數學(力學);2.物理;3.化學;4.化工;5.農業;6.林業;7.電子科學技術;8.計算機與通訊;9.生物與基礎醫學;10.醫療衛生與臨床;11.藥學;12.中醫藥;13.能源;14.資源;15.環境;16.傳統材料;17.新材料;18.先進制造;19.管理科學與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學、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理論教育;21.經濟學;22.法學;23.政治學、社會學、民族學;24.教育學、心理學;25.語言學、文學、新聞傳播;26.歷史學;27.藝術學、體育學。
三、申報名額
實行限額申報制度,推薦申報名額以紙質文件為準。
四、申報方式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為單位,中央部門所屬高等學校以主管部門的職能司局為單位,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和實施“985工程”的高等學校以學校為單位,以公函的形式統一申報。不受理其他組織和個人的申報。
五、其它事項
1.申請者須填寫《“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請書》(附件2),加蓋所在學校和主管部門公章。申請材料必須突出重點,簡明扼要,不超過40個頁碼。申請材料需一式10份,請雙面打印裝訂。
2.各申報單位須公開組織推薦和遴選,對擬推薦的申請者進行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填寫《“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請人清單》(附件3),加蓋單位公章,和申請材料一起報送教育部科技司,同時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提交附件3電子版文件。
3.申報截止日期:2012年9月10日(以收到時間為準),逾期、超額和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恕不受理。
4.資助人選確定后,教育部將擇優選派部分入選者赴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合作研究。
5.引進海外優秀青年人才納入本計劃一并申報。
6.堅持公開遴選,擇優推薦的原則。加大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申報。注重與部門、地方和學校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的銜接。
本通知同時在科技司網站www.dost.moe.edu.cn上公布,附件1、2、3可在網站通知中下載。
聯 系 人:陳露洪 張莉恒
聯系電話:010-66096358
傳 真:010-66020784
電子信箱:xinshiji@moe.edu.cn
郵寄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教育部科技司綜合處
郵 編:100816
附 件:
1. 《“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
2. 《“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請書》
3. 《“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請者清單》
一、申報條件
1.申請者須符合《“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附件1)第七條所列各項基本條件。
2.國內申請者應具有中國國籍,且必須通過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申請,不接受跨單位申報。
3.已獲得“千人計劃”、“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中科院“百人計劃”資助者,不得再申請本計劃。
4.自然科學領域申請者一般應為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申請者一般應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報領域
按以下27個領域歸口申報:
1.數學(力學);2.物理;3.化學;4.化工;5.農業;6.林業;7.電子科學技術;8.計算機與通訊;9.生物與基礎醫學;10.醫療衛生與臨床;11.藥學;12.中醫藥;13.能源;14.資源;15.環境;16.傳統材料;17.新材料;18.先進制造;19.管理科學與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學、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理論教育;21.經濟學;22.法學;23.政治學、社會學、民族學;24.教育學、心理學;25.語言學、文學、新聞傳播;26.歷史學;27.藝術學、體育學。
三、申報名額
實行限額申報制度,推薦申報名額以紙質文件為準。
四、申報方式
地方所屬高等學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為單位,中央部門所屬高等學校以主管部門的職能司局為單位,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和實施“985工程”的高等學校以學校為單位,以公函的形式統一申報。不受理其他組織和個人的申報。
五、其它事項
1.申請者須填寫《“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請書》(附件2),加蓋所在學校和主管部門公章。申請材料必須突出重點,簡明扼要,不超過40個頁碼。申請材料需一式10份,請雙面打印裝訂。
2.各申報單位須公開組織推薦和遴選,對擬推薦的申請者進行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填寫《“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請人清單》(附件3),加蓋單位公章,和申請材料一起報送教育部科技司,同時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提交附件3電子版文件。
3.申報截止日期:2012年9月10日(以收到時間為準),逾期、超額和不符合條件的申請材料恕不受理。
4.資助人選確定后,教育部將擇優選派部分入選者赴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合作研究。
5.引進海外優秀青年人才納入本計劃一并申報。
6.堅持公開遴選,擇優推薦的原則。加大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申報。注重與部門、地方和學校各類高層次人才計劃的銜接。
本通知同時在科技司網站www.dost.moe.edu.cn上公布,附件1、2、3可在網站通知中下載。
聯 系 人:陳露洪 張莉恒
聯系電話:010-66096358
傳 真:010-66020784
電子信箱:xinshiji@moe.edu.cn
郵寄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教育部科技司綜合處
郵 編:100816
附 件:
1. 《“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實施辦法》
2. 《“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請書》
3. 《“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申請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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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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