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本聯合基金項目采用在線撰寫申請書方式,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向依托單位索取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聯合基金項目”,亞類說明選擇“重點支持項目”,附注說明均須選擇“促進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 申請代碼按本指南要求選擇。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2)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其電子附件材料,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無需提交紙質附件材料(有關證明信和推薦信等紙質材料原件除外)。
(3)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6.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應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5月18日16時)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并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1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
(2)報送申請材料時,報送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應通過ISIS系統對申請書逐項確認。
(4)可將紙質申請書直接報送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集中接收組(行政樓101房間)。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日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速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聯合基金項目申請材料”。請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二、限項規定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與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專項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委主任基金項目和科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等。
已經達到3項的,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
處于評審階段(自然科學基金委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的申請,計入以上3項數量限制范圍。
2. 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本聯合基金項目。
3.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技人員,不能申請本聯合基金。
三、聯系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計劃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郵 編:100085 聯系人:王岐東 電 話:010-62328484 電子郵件:wangqd@nsfc.gov.cn |
福建科技廳 地 址:福州市北環西路108號 郵 編:350003 聯系人:游建勝 電 話:0591-87867828 電子郵件:jianyou21@163.com |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石油化工聯合基金2018年度項目指南 2018-08-08
- 基金委:關于發布石油化工聯合基金2012年度項目指南的通告 2012-06-04
- 促進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設立 2012-02-06
- 福建省與基金委簽訂《促進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協議》 2011-12-05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十三五”第五批重大項目指南 | 包括石墨烯纖維、熱塑性復合材料、金屬-有機框架材料等 2020-08-14
- 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正式發布 2020-01-15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十三五”第四批重大項目指南 | 包括高火安全性高分子材料、氟醚橡膠、生物大分子等 2019-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