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合作,開花更要結果
2012-05-17 來源:新京報
關鍵詞:大學合作
據報道,5月15日,中國人民大學和北京外國語大學簽署戰略共同體合作框架協議。這是我國第一個高校戰略共同體,雙方將互為“第二校園”,互相開放相關課程,互認學分并互免學費,相互提供優秀研究生生源,互派教師,共同研發項目等。
大學之間相互合作,讓學生能享有更多教育資源,這無疑是好事。接下來的問題是,高校之間如何把合作落到實處;能夠吸取此前的教訓,避免炒作、搞“噱頭”,有概念而無實質。大學合作開花也要結果。
此次人大和北外合作,被稱為“第一個高校戰略共同體”、學校間互為“第二校園”,其實,這些概念早在10多年前,就在我國高等教育系統中出現過。但不少合作有“協議”而沒有下文。
2009年,北大、清華等9所大學簽訂協議書,著力打造一個龐大的教育聯盟。這曾令輿論心動,甚至有人將其譽為中國的“常春藤”,但后來成效如何,似乎并不明顯。
近年來的高校合作,總體看來呈現一種現象:隆重開始,草草收場。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合作缺乏長效保障機制,合作往往由行政部門牽頭或者某一所學校發起,大家覺得概念不錯,有利于塑造學校的形象,就很快達成“共識”,可是,在具體落實時卻存在障礙。
如何將大學之間的合作落到實處?比如,大學彼此開放課程,就必須建立起共同的選課體系。這就要各方的教學管理部門都要參與,并把合作計劃告之每位教師。師資共享、科研資源共享,也需要大學各行政部門、院系推動。畢竟校際間的合作,意圖為學生提供更優質的服務,而在學校具體部門看來,這是吃力不討好的事,因此,大學也應該想方設法調動這些部門的積極性。
其實,如果一所大學有服務學生的理念,就會主動采取各種方式提高教育質量、改善教育服務。而尋求與其他學校合作,就是其中的一種方式。客觀而言,按照目前的升學考試和學籍管理體系,學生難以自由選擇大學,也難以在求學期間自由申請轉學,因此,學校并沒有感受到“被選擇”的壓力,也就不易真正樹立服務學生的意識。
由此來看,大學在展開校際合作為學生打造“第二校園”的同時,也應該首先把“第一校園”做好。現在,就是高校校內,目前實行完全學分制,讓學生能自由選擇課程、教師的學校也不多。——學生在“第一校園”里有充分的選擇空間,“第二校園”才會有更好的效果。
因此,要提高高等教育質量,還是需要從改革教育管理制度、建立現代大學制度著手,努力落實和擴大學校的自主權,讓學校管理回歸教育本位。這才是在校際間推進廣泛合作的基礎。期待人大與北外的合作開花后也能結果。
版權與免責聲明:本網頁的內容由中國聚合物網收集互聯網上發布的信息整理獲得。目的在于傳遞信息及分享,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真實性,也不構成其他建議。僅提供交流平臺,不為其版權負責。如涉及侵權,請聯系我們及時修改或刪除。郵箱:info@polymer.cn。未經本網同意不得全文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責任編輯:佳)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