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去行政化改革遇阻 大學章程遭集體沉默
2011-01-19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
繞不開的官本位
改革最根本的不在于把權力交給誰,而是要建立起一套健全合理的機制
復旦此次改革,主要在校這一層級,讓行政領導逐步退出學術委員會、學位委員會和教學評定委員會這三大學術組織。而在絕大部分院系,院長或系主任與上述三大委員會領導已實現職務分設。
復旦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院長彭希哲介紹,院里的各項事務由黨政聯席會議和各種委員會集體決策,包括院長在內,誰都沒有一票否決權。不過,前述參與復旦“十二五”規劃的文科教授直言:“院長的影響力還是很大的。”
負責科研的一位老師向記者透露了一些奧妙:雖然課題與項目的申報、審核等是院學術委員會負責,但作為學院的日常事務,也會向院長和分管副院長匯報,并且通常是在學術委員會開會之前。而當學術委員會開會討論時,材料疊放的順序或項目發言的先后,都有暗示在其中,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另外,一些以學校名義申請的課題,從學校科研處派發下來后,一般由院長牽頭,課題組成員也就由院長指定。當然,“院長也會考慮到平衡的問題,在一定的周期里人人有份。”該老師說,這在各個高校中早已是心照不宣的操作。
復旦另一個文科學院分管本科生教學的副院長則對記者表示,當前的改革最根本的不在于把權力交給誰,而是要建立起一套健全合理的機制。否則,當學術權力超越邊界而成為“學閥”,最終也會傷害學術的發展。
改革不應限于大學內部
大學章程要解決的不只是學校內部治理,還要界定學校與政府、社會的關系
“去行政化”一直是國內高校的共同努力,但行政權和學術權并未真正分離。教育學者熊丙奇指出,這主要是因為行政權和學術權只是表面分離,但學校內部治理結構設計,依舊是行政長官說了算。
熊丙奇認為,問題的關鍵不在于行政領導退出學術委員會,而在于行政領導不再從事學術研究,這才是最徹底的利益回避,也就是校長的職業化。他介紹,國外的普遍做法就是校長公開遴選,以校長為首的領導班子沒有學術權,只有行政權,他們的工作就是為學術服務。
根據此前教育部的消息,此次列入試點建設大學章程的大學共有26所,像上海交通大學早在2005年就制訂了章程。各校制訂大學章程的大致程序是,學校有關行政部門起草,提交學校黨代會或教代會討論、審議,通過之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熊丙奇認為,大學章程要解決的遠不只是學校內部的治理問題,還應包括界定政府和學校的關系(財權、人事權)、學校和社會的關系等重要內容。為此,我國大學憲章的制訂,需要清晰舉辦者、辦學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權責關系,明確界定行政權、教育權和學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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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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